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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参考|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录取政策

Ai高考 · 综合评价
2023-02-03
更三高考院校库

截至今日,已有不少院校发布了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更三高考整理了“2023参考|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录取政策”相关信息内容,供2023年高考生参考。

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可知:截至今日,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暂未发布。考生可先参考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提前做好报考准备。

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官网原文: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将浙大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考生入围专业,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且填报志愿时,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0分。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与报名条件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相同。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相应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对2023年高考生有重要参考意义,考生应仔细查看,积极备考。

点击查看: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什么?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全是两码事!

考试科目:各个大学不同,见当年招生简章,一般各高校会在3月底4月初发布当年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考试内容:各个大学不同,见当年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一般在4月-5月报名;6月中下旬进行校测。

作用:能充分考虑考生的禀赋差异和环境差异,既帮助考生找到自己最为擅长的专业领域,又能够提升高校招生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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