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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3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简章

Ai高考 · 招生简章
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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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厦门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以及33个学院(直属系)和16个研究院。1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全球1‰。2022年,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共6个学科入选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现有专任教师近30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74.3%。共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2人。现有在校学生44000余人(含港澳台侨学历生997人),其中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8000余人、博士研究生5000余人。

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已与境外259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在全球13个国家建设15所孔子学院、1所中国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和48个孔子课堂,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承建数量最多、孔子学院分布最广的中方合作院校之一。2014年7月,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奠基,成为中国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校园的大学,被中央媒体誉为镶嵌在“一带一路”上的一颗明珠。

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港澳台侨学生赴内地(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

一、报名资格

1.持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需参加2023年“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四校联考”);

3.已完成中学六年级并取得高中毕业资格;或现就读中学六年级的应届毕业生;

4.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5.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5月10日-5月30日登录厦门大学“澳门四校联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tgaqbm.xmu.edu.cn,报名时开通)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完整报名无效。上传材料如下:

1.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 高中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预毕业证明扫描件;

4. 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单扫描件;

5. 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

1.以上申请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务必确保上传材料完整,本人须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澳门“四校联考”学生10名,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名称培养特色 (拔尖计划、卓越计划和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等)分流的专业或方向授予学位系名学院名称招生科类
人文科学试验班含教育部强基计划(历史学、哲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戏剧影视文学、历史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哲学)。中文系、历史学系拔尖计划,专业分流后在各系相关专业生源中进行选拔。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学电影学院文、理
汉语言文学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含世界史方向)历史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
考古学历史学
哲学哲学哲学系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告学、新闻学)。新闻学(数据新闻)文学新闻学系新闻传播学院文、理
广播电视学(网络视听)文学
广告学(数字广告与创意传播)文学广告学系
传播学文学传播学系
国际新闻与传播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外国语言文学创新实验班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英语、俄语、日语)。学生入校后,从各专业择优选拔纳入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人数15~20人)。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文学英语语言文学系、日语语言文学系、法语语言文学系、欧洲语言文学系外文学院文、理
法学类含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法学法学法学院法学院文、理
社会学类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工作法学社会工作系社会与人类学院文、理
社会学法学社会学系
人类学法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公共管理类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政治学系公共事务学院文、理
行政管理管理学公共管理系
政治学类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外交学)。国际政治法学国际关系系国际关系学院文、理
外交学法学侨务与外交系
经济学类含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经济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商务等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税收学、国际商务)。金融学经济学金融系经济学院文、理
金融工程经济学
财政学经济学财政系
税收学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国际商务管理学
经济统计学经济学统计系理工
经济学(专业分流到经济学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的学生将就读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经济学经济学系文、理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统计学类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统计学),统计学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统计学)。统计学理学统计系经济学院理工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理工
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管理学会计学系管理学院文、理
财务管理管理学财务学系
审计学(大数据审计)管理学会计学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商务、管理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学管理科学系文、理
电子商务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企业管理系文、理
工商管理管理学
市场营销管理学市场学系
旅游管理管理学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数学类含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数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系数学科学学院理工
统计学理学概率与数理统计系
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信息与计算数学系
物理学类含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物理学),物理学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理学)。物理学理学物理学系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工
天文学理学天文学系
化学类含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化学),“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理学化学系化学化工学院理工
能源化学理学
化学测量学与技术理学
化学生物学理学化学生物学系
化学工程与工艺(含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化学工程与工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理工
生物工程工学
材料类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学院理工
海洋科学类含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海洋科学),“双一流”建设学科(海洋科学),海洋科学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海洋科学)。大一进行拔尖班、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遴选。海洋科学理学海洋化学与地球化学系海洋与地球学院理工
物理海洋学系
地质海洋系
海洋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海洋技术
应用海洋物理与工程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双一流”建设学科(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理学环境科学系环境与生态学院理工
生态学理学生态学系
环境生态工程工学环境与生态工程系
能源动力类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学能源学院理工
储能科学与工程工学
计算机类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信息学院理工
网络空间安全工学网络空间安全系
人工智能工学人工智能系
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软件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工学软件工程系理工
数字媒体技术(分流到该专业的学生将由电影学院联合培养)工学
电子信息类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工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系信息学院理工
电子信息工程工学电子工程系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工学微电子与集成电路系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工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学电子科学系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工学
工科试验班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学机电工程系航空航天学院理工
测控技术与仪器仪器与电气系
自动化自动化系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系
飞行器动力工程动力工程系
建筑类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筑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建筑系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理工
★城乡规划工学城市规划系
土木类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工学土木工程系理工
生物科学类含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生物学),“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理学生物学系生命科学学院理工
生物技术生物化学系

免疫与微生物学系

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系

细胞生物学系
中医学
★中医学医学中医学系医学院理工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预防医学医学预防医学系公共卫生学院理工
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实验医学系
药学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药学)。药学理学药学系药学院理工

注:1.厦门大学实行“宽口径、厚基础、跨学科、国际化、重实践、求创新、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或方向)。

2.厦门大学开展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依托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财政学、新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海洋科学、法学和外国语言文学等优势学科,探索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逐步采用双语或全英语教学。其中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商务、财政学国际化项目由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共同承担教学和培养任务,采用全英文授课。

3.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因人才培养需要,要求具有较高的英语和数理基础。

4.凡有“★”标识的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5.录取在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和能源学院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其他学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区,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安排为准。

6.以上专业大类如有调整,录取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7.入校后可供分流专业如有调整,以届时实际公布的专业名单为准。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澳门“四校联考”成绩、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等,从符合我校最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预计于2023年7月份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我校的最低录取标准为:参加澳门“四校联考”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中文800分以上,英文800分以上,数学800分以上。

五、学费

我校华侨港澳台本科生的学费按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内地(大陆)学生收费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专业

学费标准

备注

1.一般专业

5460元/人·学年

除了以下所列专业外

2.工科试验班分流到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

6760元/人·学年

专业分流前按一般专业学费标准

3.艺术学院各专业;人文科学试验班分流到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9360元/人·学年

人文科学试验班专业分流前按一般专业学费标准

4.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软件工程系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将由电影学院联合培养)、软件工程专业

一、二年级

5460元/人·学年


三、四年级

400元/学分

两年不超过80学分

注: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住宿

学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学生提供住宿,4-6人/间,800-12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用自理。具体以入学须知通知为准。

七、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和宝钢教育基金会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优秀生奖学金。

八、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请假以两周为限。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证明)等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九、管理及毕业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十、监督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592-2186219。

十一、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7199/2188375

邮箱:gatzs@xmu.edu.cn

传真:+86(0)592-2180256

网址:http://zs.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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