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音乐表演(舞蹈、师范)录取规则 1.取得2011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对已取得2011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省份/科类 | 批次 | 省控线 | 选测等级 | 录取最高分 | 录取最低分 | |
江苏艺体类 | 公办艺术2小批 | 音乐学(师范) | 文化170/专业200 | 必测科目等级D级不超过3门 | 专业300 | 专业287 |
音乐表演 | 专业286 | 专业279 | ||||
动画(影视动画) | 文化219/专业180 | 综合507 | 综合489 | |||
绘画 | 综合498 | 综合488 | ||||
艺术设计 | 综合526 | 综合490 | ||||
公办艺术3小批 | 音乐表演(舞蹈/师范)(校考专业) | 155/校考专业合格 | 校考239 | 校考145 |
山东、安徽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已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安徽、山东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安徽、山东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校考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
2012年南京晓庄学院外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批次 | 省控线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安徽 | 公办美术 | 文318/理297 | 综合681 | 综合532 |
山东 | 公办音乐文科 | 295 | 专业334 | 专业327 |
公办美术文科 | 295 | 综合682 | 综合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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