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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Ai高考 · 艺术招生
2021-09-14
更三高考院校库

一、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各省艺术类本科批次出档线公告

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A录取最低分 (一)1015福建师范大学 1.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595.35,艺术(理)567.85; 2.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艺术(文)549.6,艺术(理)499.95; 3.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551.8,艺术(理)524.6; 4.美术学:艺术(文)249,艺术(理)250; 5.设计学类:艺术(文)249,艺术(理)250; 6.舞蹈学:艺术(文)575.8,艺术(理)565.6; 7.音乐学:艺术(文)601,艺术(理)590.2; 8.音乐表演:艺术(文)75,艺术(理)78.7;(此分数线为所有录取考生的最低分;不同乐器类型,分数线不同) (二)1018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合作项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口语传播):艺术(文)575.25,艺术(理)537.9; 2.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525,艺术(理)491.6。 (三)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艺术类本科B) 艺术(文)广播电视编导514.2分,艺术(理)广播电视编导477.2分

外省市 湖北 艺术本科(一)录取最低分:美术学67.84分,设计学类70.03分; 湖南 艺术类本科一志愿录取最低分:播音与主持艺术76.42分,广播电视编导63.44分,舞蹈学87.7分,音乐学88.3分; 浙江 艺术第一批录取最低分:美术学72.90,设计学类69.47分; 河南 艺术专业本科A段 一志愿录取最低分:播音与主持艺术74.3分,广播电视编导56.88分,美术学65.41分,设计学类68.30分,音乐学89.3分; 江西 提前本科(艺术)录取最低分:播音与主持艺术74.6分,广播电视编导61.68分,美术学65.33分,设计学类67.66分,音乐学86分,音乐表演84.3分,舞蹈学82.3分; 广西 本科第一批出档分:文史560分,理工520分; 山东 本科一批(艺术)一志愿录取最低分:播音与主持艺术74.33分,广播电视编导60.64分,舞蹈学93.7分,音乐学84.7分; 安徽 艺术校考第三批录取最低分:广播电视编导68.56分,美术学65.41分,设计学类69.41分; 辽宁 艺术本科二批 录取最低分:播音与主持艺术73.53分;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在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实际录取情况统计

批次

专业名称

科类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艺术本科A批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7

619.4

595.35

605.4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

艺术(文)

7

593.5

549.6

571.2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13

587.4

551.8

562.9

美术学

艺术(文)

52

261

249

251.8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艺术(文)

69

264

249

252

舞蹈学

艺术(文)

18

625.6

575.8

590.3

音乐表演

艺术(文)

19

90.7

75

83.3

音乐学

艺术(文)

61

666.4

601

613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理)

3

586.65

567.85

578.4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

艺术(理)

3

528.35

499.95

514.4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理)

7

548.2

524.6

536.2

美术学

艺术(理)

8

258

250

253.1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艺术(理)

11

262

250

254.2

舞蹈学

艺术(理)

2

569.8

565.6

567.7

音乐表演

艺术(理)

3

86

78.7

82.1

音乐学

艺术(理)

9

613.4

590.2

598.7

广播电视编导(闽台合作项目)

艺术(文)

33

558.4

525

533.9

播音与主持艺术(口语传播方向)(闽台合作项目)

艺术(文)

25

595.1

575.25

583.1

广播电视编导(闽台合作项目)

艺术(理)

17

517.6

491.6

502.8

播音与主持艺术(口语传播方向)(闽台合作项目)

艺术(理)

10

574.15

537.9

556.6

艺术本科B批

广播电视编导(福清校区)

艺术(文)

35

532.2

514.2

519

广播电视编导(福清校区)

艺术(理)

15

490.8

477.2

484

三、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在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实际录取情况统计

省份

批次

科类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辽宁

艺术类二批本科

艺术(播音)

3

79.78

73.53

76.87

辽宁

艺术类二批本科

艺术(编导)

1

65.68

65.68

65.68

浙江

艺术第一批

艺术(美术学)

7

79.72

72.9

75

浙江

艺术第一批

艺术(设计学类)

7

74.36

69.47

71.73

安徽

艺术类第三批

艺术(播音)

1

72.17

72.17

72.17

安徽

艺术类第三批

艺术(编导)

6

70.8

68.56

70.05

安徽

艺术类第三批

艺术(美术学)

14

72.68

65.41

68.88

安徽

艺术类第三批

艺术(设计学类)

15

74.72

69.41

71.02

江西

提前本科批(艺术)

艺术(播音)

5

77.49

74.6

76

江西

提前本科批(艺术)

艺术(编导)

7

70.72

61.68

64

江西

提前本科批(艺术)

艺术(音乐)

11

90

86

88

江西

提前本科批(艺术)

艺术(舞蹈)

7

89

82.3

85

江西

提前本科批(艺术)

艺术(音表)

2

86.7

84.3

86

江西

提前本科批(艺术)

艺术(美术学)

14

73.06

65.33

68

江西

提前本科批(艺术)

艺术(设计学类)

14

70.37

67.66

69

山东

本科一批

艺术(播音)

2

78.43

74.33

76

山东

本科一批

艺术(编导)

3

73.84

60.64

69

山东

本科一批

艺术(音乐)

2

89.3

84.7

87

山东

本科一批

艺术(舞蹈)

1

93.7

93.7

94

山东

本科一批

艺术(音表)

0

河南

艺术专业本科A段

艺术(播音)

10

82.16

74.3

78

河南

艺术专业本科A段

艺术(编导)

7

71.68

58.48

65

河南

艺术专业本科A段

艺术(音乐)

3

90

89.3

90

河南

艺术专业本科A段

艺术(舞蹈)

0

河南

艺术专业本科A段

艺术(美术学)

12

75.59

65.41

69

河南

艺术专业本科A段

艺术(设计学类)

10

74.51

67.86

71

湖北

艺术本科(一)

艺术(美术学)

4

73.08

70.03

71

湖北

艺术本科(一)

艺术(设计学类)

4

72.22

67.84

70

湖南

艺术类本科

艺术(播音)

4

80

76.42

78

湖南

艺术类本科

艺术(编导)

6

73.04

60.56

68

湖南

艺术类本科

艺术(音乐)

12

93

88.3

91

湖南

艺术类本科

艺术(舞蹈)

7

92.7

86.7

89

广东

第二批本科A类

艺术(音表)

1

86

86

86

四、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规则 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1.音乐学(含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音乐学(含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学生在大二结束后分选音乐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或音乐学(师范)专业。 2.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江西、河南、湖南、山东等4个省份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3.舞蹈学(师范)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包括江西、河南、湖南、山东等4个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4.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器乐类型分别排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规则 1.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2.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含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招生100名,其中福建省内50名、省外50名)大一下学期结束后进行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选拔及分选专业方向,其中国家人才培养基地20名,师范80名(含中国画、油画、综合绘画、漆画、雕塑等专业方向)。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传播学院各专业录取规则 含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台合作项目)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闽台合作项目) 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合格]。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4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福建省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2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8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器乐类型分别排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3.美术学、设计学类:在考生文考总分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70%且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达省里划定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语文、外语。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3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7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应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6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4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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