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省份与科类 | 最低录取综合分 |
广西(艺术文) | 283 |
广西(艺术理) | 265 |
北京(艺术文) | 272.2 |
河南(艺术文) | 305 |
河南(艺术理) | 308 |
江西(综合) | 265.3 |
江苏(综合) | 230.1 |
贵州(综合) | 272.6 |
山西 | 270.5 |
福建(文) | 362 |
福建(理) | 384 |
录取规则 我校2014年艺术类本科
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专业。凡达到本省全国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文化课
录取分数线,并且符合我校专业课考试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1、专业校考的省份(广西、江苏、山西、江西、福建、贵州),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加专业课校考成绩的60%的权重,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特长、奖惩等情况后择优录取。 1、专业统考的省份(河南、北京),依照各省级招办对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加专业课统考成绩的60%的权重,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特长、奖惩等情况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