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美术类统考:在文化和术科分数都达到一本线的基础上,按术科录取最低分为239分(术科分为239的,文化分须不低于379);按文化录取最低分为399分。 广东省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展示与传播):录取了1名考生。 广西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75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352分。 江西美术类统考录取情况:录取了7名,按术科录取最低分为251分,按文化录取最低分为438。 江西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展示与传播):录取了一志愿报考的5名考生; 湖南美术类统考录取情况:录取了6名,按术科录取最低分为228分,按文化录取最低分为473。 湖南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展示与传播):录取了6名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海南美术类统考录取情况: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18分。 四川美术类录取情况:按术科录取术科最低分为239分;按文化分录取文化分最低分为386分。 四川美术类统考录取情况:一志愿报考的11名考生全部予以录取,按术科录取最低分239分;按文化录取最低分为386分。 黑龙江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展示与传播):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全录
科类 |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按术科录取最低分 | 按文化录取最低分 |
艺术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8 | 239 | 414 |
艺术 | 环境设计 | 142 | 239 | * |
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144 | 239 | 422 |
艺术 | 产品设计 | 80 | 240 | * |
艺术 | 动画 | 54 | 239 | 409 |
艺术 | 美术学 | 88 | 239 | 399 |
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 | 87 | 239 | 399 |
录取规则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50%。 各专业出档考生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一)报考术科校考专业的考生与报考术科统考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二)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展示与传播)本科专业:录取时先按考生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先按考生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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