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综合成绩分数线
专业及专业方向 | 综合成绩(满分1500分) | |
戏剧影视文学 | 1085.2 | |
数字媒体艺术 | 1144.6 | |
音乐学(钢琴方向) | 989.66 |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1031.78 |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998.84 | |
书法学 | 999.2 | |
舞蹈学 | 1010.9 | |
美术学 | 北京 | 1116.5 |
湖北 | 1086.4 | |
河北 | 1029.9 | |
湖南 | 1069.4 | |
辽宁 | 1129.5 | |
河南 | 1057.1 | |
山东 | 1097 |
注: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成绩(750分制)与校考专业课成绩之和。高考文化课满分不是750分制的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满分×750+校考专业课成绩
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对文化课总分要求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达到考生所在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各专业对语文要求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80分 音乐学、舞蹈学:70分 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90分
各专业对外语要求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音乐学:70分 舞蹈学:50分 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90分
备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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