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综合成绩分数线
专业及专业方向 | 综合成绩(满分1500分) | |
戏剧影视文学 | 1118.5 | |
数字媒体艺术 | 1091.7 | |
音乐学(钢琴方向) | 1106.7 |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1005.6 |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1007.2 | |
书法学 | 1090.3 | |
舞蹈学 | 936.3 | |
美术学 | 北京 | 1138.9 |
湖北 | 1119.9 | |
河北 | 1052.1 | |
湖南 | 1234.2 | |
辽宁 | 1074.4 | |
黑龙江 | 1077.9 | |
山东 | 1008.8 |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为750分)+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校考专业成绩
录取规则 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文化课总分要求 | 单科要求 | ||
语文 | 外语 | ||
美术学(含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专业) |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 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 80 | 70 |
音乐学 | 70 | 70 | |
舞蹈学 | 70 | 50 | |
书法学 | 90 | 90 | |
戏剧影视文学 |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 90 | 90 |
数字媒体艺术 |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育 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 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 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最高分675.3,合格线613.5,合格人数88人。 书法学:最高分647.6,合格线559.8,合格人数44人。 数字媒体艺术:最高分647.3,合格线543,合格人数56人。 舞蹈学:最高分702.6,合格线524.9,合格人数120人。 戏剧影视文学:最高分641,合格线558.3,合格人数120人。 音乐学(钢琴):最高分645.4,合格线506.7,合格人数36人。 音乐学(器乐):最高分637.2,合格线466,合格人数36人。 音乐学(声乐):最高分593.2,合格线510.5,合格人数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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