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本科提前批艺术B段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57.52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79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82(同分情况下优先比较美术统考成绩,此分数录取考生最低统考成绩233分)
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段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46.988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48.725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481.5
河北省本科提前批C段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11.64
山西本科二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19.42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92.6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613.6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提前A段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39.98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654
江苏省艺术本科1小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20.42
浙江省艺术类第一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44.46(第一志愿)
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39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44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24
福建省艺术本科批省考阶段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88.65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62.68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191.12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51.95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46.8
河南省艺术本科A段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17.68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689.000119098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658.000115041
湖北省艺术本科批 表演(服装表演)录取最低综合分:244.9
湖南省本科提前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44.48
广东省本科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77.28(第一志愿),343(第二志愿)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01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507
重庆市艺术本科B段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380.08
录取原则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为1:1,院校录取规则与省内投档规则相同。 2.非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分) (三)表演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1.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综合分计算方法与省招办投档规则一致。对于省招办有统一投档规则,同时也允许院校提出自己规则的,我校按照省招办统一规定执行,不再另做规定。 2.无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综合分=统联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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