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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参考|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考核时间

Ai高考 · 综合评价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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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是什么时候?更三高考整理了“2023参考|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考核时间”相关信息,供参考!

一、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

截至今日,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暂未发布,想第一时间获知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相关信息的考生可收藏关注2023年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汇总专题

二、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核时间

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其中1类考生按照学考换算总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专业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名单。当存在同分考生时,报考小学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报考生物科学(师范)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生物、物理、化学、技术、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若排序仍相同,则最后一名同分同排名考生均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2类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中的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直接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名额单列。

3月16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考费,未网上缴费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缴费标准:140元/人。

2.缴费时间:2022年3月16日12:00至3月22日17:00。

3.缴费方式:

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考申请”中的“网上缴费”按钮,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缴费方法后按提示进行缴费。

综合素质测试:

    1.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4月1日起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2.测试时间:

小学教育(师范)、英语(师范)、生物科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2022年4月9日。

汉语言文学(师范):2022年4月10日。

3.测试地点:

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除以上两个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4.测试内容:

采用分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

具体各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专业名称

测试内容

小学教育(师范)

 ①仪表仪态 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

 ④思维品质 ⑤特长展示

汉语言文学(师范)

 ①仪表仪态 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

 ④专业素养与潜质  ⑤专业特长展示

英语(师范)

 ①仪表仪态 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

 ④思维品质 ⑤特长展示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①仪表仪态 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

 ④专业素养与潜质 ⑤特长展示

生物科学(师范)

 ①仪表仪态 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

 ④专业素养与潜质⑤特长展示

学前教育(师范)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专业素养与潜质④特长展示

特殊教育(师范)

 ①仪态仪表②口头表达 ③专业素养与潜质④特长展示

5.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6.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我校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专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更三高考在本页面为2023年高考考生整理了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内容,希望对2023年考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四、综合评价招生是什么意思?

综合评价招生是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校特殊招生的重要途径之一。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是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的自测评估成绩、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1:3:6)折算成综合分,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一般来说,高校的综合招生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整体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时高考改革逐步推动后兴起的新型招生录取模式,是对现行统一招生录取的一种重要补充,更加关注高校自身培养特色和考生的全面素质发展。综合评价招生虽然是从2022年才考试实施的,但随着北大、浙江师范大学等一批高校的录取加入,高校阵容正在不断壮大,这给了考生更多的机会进入心仪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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