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条件有哪些?有什么招生要求?更三高考整理了“【综合评价报名条件】符合什么条件能报名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相关信息,供参考!
一、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条件
官网原文: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各项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折算方法: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二)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游泳、健美操):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二、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三、综合评价招生是什么意思?
综合评价招生是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校特殊招生的重要途径之一。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是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的自测评估成绩、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1:3:6)折算成综合分,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一般来说,高校的综合招生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整体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时高考改革逐步推动后兴起的新型招生录取模式,是对现行统一招生录取的一种重要补充,更加关注高校自身培养特色和考生的全面素质发展。综合评价招生虽然是从2022年才考试实施的,但随着北大等一批高校的录取加入,高校阵容正在不断壮大,这给了考生更多的机会进入心仪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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