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是高校特殊招生的重要途经之一,是一种新型的招生录取模式。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更三高考整理了“【已发布】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相关信息内容,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一、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详情如下: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普通高考一段线,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专业志愿须填本人所入围的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三位一体”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投档基准线,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因专业培养需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不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对2023年高考考生有重要参考意义,招生简章内包含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办法、考试安排及录取办法相关信息,考生应仔细查看,提前做好报考准备。
点击查看: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什么?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全是两码事!
考试科目:各个大学不同,见当年招生简章,一般各高校会在3月底4月初发布当年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考试内容:各个大学不同,见当年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一般在4月-5月报名;6月中下旬进行校测。
作用:能充分考虑考生的禀赋差异和环境差异,既帮助考生找到自己最为擅长的专业领域,又能够提升高校招生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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