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考生申请、二级学院初审上报、教务处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符合报考要求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处反映,相关材料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996-2985510
电子邮箱:391251395@qq.com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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