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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参考|2022年江苏海洋大学考研调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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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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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参考|2022年江苏海洋大学考研调剂要求

2022年江苏海洋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204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视为相同科目)。

5.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6.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我校,必须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程序

1.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江苏海洋大学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严禁部门和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和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7.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N +(复试总成绩×0.4) /3。

其中,MPA考生N=3,其它专业考生N=5。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各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9)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拟录取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

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7.htm ),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后的两周内提交或使用EMS邮寄至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6.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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