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宋代|作者:苏轼|
亭以雨名,志喜也。古者有喜,则以名物,示不忘也。周公得禾,以名其书;汉武得鼎,以名其年;叔孙胜敌,以名其子。其喜之大小不齐,其示不忘一也。
予至扶风之明年,始治官舍。为亭于堂之北,而凿池其南,引流种木,以为休息之所。是岁之春,雨麦于岐山之阳,其占为有年。既而弥月不雨,民方以为忧。越三月,乙卯乃雨,甲子又雨,民以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于野,忧者以喜,病者以愈,而吾亭适成。
于是举酒于亭上,以属客而告之,曰:“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则无麦。”“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则无禾。”“无麦无禾,岁且荐饥,狱讼繁兴,而盗贼滋炽。则吾与二三子,虽欲优游以乐于此亭,其可得耶?今天不遗斯民,始旱而赐之以雨。使吾与二三子得相与优游以乐于此亭者,皆雨之赐也。其又可忘耶?”
既以名亭,又从而歌之,曰:“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一雨三日,伊谁之力?民曰太守。太守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然,归之造物。造物不自以为功,归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
这座亭子用雨来命名,是为了纪念喜庆的事件。古时候有了喜事,就用它来命名事物,表示不忘的意思。周公得到天子赏赐的稻禾,便用“嘉禾”作为他文章的篇名;汉武帝得了宝鼎,便用“元鼎”称其年号;叔孙得臣打败敌人侨如,便用侨如作为儿子的名字。他们的喜事大小不一样,但表示不忘的意思却是一样的。
我到扶风的第二年,才开始造官邸,在堂屋的北面修建了一座亭子,在南面开凿了一口池塘,引来流水,种上树木,把它当做休息的场所。这年春天,在岐山的南面下了麦雨,占卜此事,认为今年有个好年成。然而此后整整一个月没有下雨,百姓才因此忧虑起来。到了三月的乙卯日,天才下雨,甲子日又下雨,百姓们认为下得还不够;丁卯日又下了大雨,一连三天才停止。官吏们在院子里一起庆贺,商人们在集市上一起唱歌,农夫们在野地里一起欢笑,忧愁的人因此而高兴,生病的人因此而痊愈,而我的亭子也恰好造成了。
于是我在亭子里开酒宴,向客人劝酒而告诉了这件事,问他们道:“五天不下雨可以吗?”他们回答说:‘五天不下雨,就长不成麦子了。”又问“十天不下雨可以吗?”他们回答说:“十天不下雨就养不活稻子了。”“没有麦没有稻,年成自然荒废了,诉讼案件多了,而盗贼也猖獗起来。那么我与你们即使想在这亭子上游玩享乐,难道可能做得到吗?现在上天不遗弃这里的百姓,刚有旱象便降下雨来,使我与你们能够一起在这亭子里游玩赏乐的,都靠这雨的恩赐啊!这难道又能忘记的吗?”
既用它来命名亭子以后,又接着来歌唱此事。歌词说的是:“假使上天下珍珠,受寒的人不能把它当做短袄;假如上天下白玉,挨饿的人不能把它当做粮食。一场雨下了三天,这是谁的力量?百姓说是太守,太守说没有这力量。归功于天子,天子也否认。归之于造物主,造物主也不把它当作自己的功劳,归之于太空。而太空冥然飘渺,不能够命名它,于是我用它来为我的亭子命名。
注释
1.志:记。
2.周公得禾,以名其书:周成王得一种“异禾”,转送周公,周公遂作《嘉禾》一篇。
3.汉武得鼎,以名其年:汉武帝元狩七年(前116),得一宝鼎,于是改年号为元鼎元年。《通鉴考异》认为得宝鼎应在元鼎四年,元鼎年号是后来追改的。
4.叔孙胜敌,以名其子:鲁文公派叔孙得臣抵抗北狄入侵,取胜并俘获北狄国君侨如。叔孙得臣遂更其子名为“侨如”。
5.扶风:凤翔府。
6.明年:第二年。
7.治:修建。
8.雨麦:麦苗返青时正好下雨。
9.占:占卜。
10.有年:年将有粮,引申为大丰收。
11.弥:整、满。
12.雨,下雨。
13.乙卯:农历四月初二。
14.甲子:农历四月十一日。
15.丁卯:农历四月十四口。
16.相与:汇聚。
17.贾:指坐商。
18.忭:欢乐、喜悦。
19.适:恰巧。
20.属:同“嘱”,意为劝酒。
21.禾:谷子,即小米。
22.荐饥:古人说:“连岁不熟曰荐”,因此“荐饥”意应为:连续饥荒。
23.滋:增多。
24.炽:旺盛。
25.优游:安闲舒适、无优无虑的神态。
26.斯:这些。
27.踢:给予。
28.襦:本意短衣,此处代表所有的衣服。
29.伊:语助词,无意。
30.不:通“否”,意为不然。
31.造物:造物主(即上帝)或指上天。
32.冥冥:高远渺茫。
结构严谨,脉络清晰。全文紧扣“雨”字,先从亭的命名缘由写起,接着记叙建亭经过,然后点出主题(雨与国计民生的关系),最后以歌咏作结,不仅显示出逻辑推理的力量,而且避免了行文的枯燥无味。
详略得当,疏密有致。文章第二段写降雨经过,先以“既而弥月不雨,民方以为忧”寥寥数语,描绘人们急盼下雨的心情,然后不厌其烦地描写下雨的经过。雨量由小而大,人们的心情由“未足”到大喜;三个排比句,表现久旱逢雨时的喜悦:“忧者以乐,病者以愈”两句,欢快之情达到高潮。
句法灵活,笔调活泼。文章在风趣的对话中轻松含蓄地发表见解,给人以举重若轻的感觉;文章体现了作者“民以食为天”的民本思想,反映了作者与百姓同忧同乐的感情,充分展现出苏轼年轻时的个人思想及风格。
苏轼于嘉祐六年(1061年)被任命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今陕西凤翔)府判官。次年,开始修建房舍,并在公馆北面建了一座亭子,作为休息之所。这年春天久早不雨,亭子建成时,碰巧下了一场大雨,民众欢欣,于是作者为此亭命名为“喜雨亭”,并写下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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