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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参考|2022年宁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Ai高考 · 考研学习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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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参考|2022年宁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宁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一)为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复试工作,2022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对于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各培养单位提前统筹安排解决。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组织工作分批进行。先组织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再公布调剂专业,并按照不低于计划缺额的120%确定调剂名额。

(三)各培养单位须根据调剂情况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有序组织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四)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复试工作。

二、复试内容、工作要求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所有复试内容均统筹安排在网络远程复试中进行。无加试科目的学科(专业)综合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有加试科目的学科(专业)综合复试,每位考生每门科目加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5 分钟。

(一)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在复试开始后个人陈述 3 分钟,之后随机抽选1 套试题。试题以复试科目为主要范围,应能充分反映出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专业理论方法解决问题的思路、能力和创新性,每套试题应包含5个问题,由考生当场自主选答 3 个问题。具体要求以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二)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中,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用英语作答。

(三)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在复试中须增加政治理论考核环节,考核成绩纳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总分为 100 分,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绩占 80%(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占75%,政治理论成绩占 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

(五)复试成绩公示、报送。各培养单位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所有参加复试人员成绩;同时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绩表中复试小组须明确是否录取意见,并说明原因。复试成绩是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加权后的百分制成绩。

(六)录取总成绩。考生复试成绩在60 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为总成绩,由学校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 2 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0.7+复试成绩*0.3。(注:初试科目满分若为 500 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科目满分若为 300 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3。)

(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考核单独进行组织。各培养单位应成立加试科目考核小组,每门加试科目的试题应包含 5 个问题,由考生自主选答3 个问题。加试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八)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九)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十)加分项目:我校根据教育部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应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各复试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一)各培养单位认为有必要时,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录取

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

(二)信息公开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拟录取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 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 周内向相关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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