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三高考订阅页

【公布】2023年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双一流大学

2023-09-11
更三高考院校库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也就是说,不管这所大学的级别(985、211、双一流、省部共建、省重点、省属公办、民办)有多高,只要她不是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参照执行院校),就不允许组织校考。

2023年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双一流大学只有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不含建筑学、中法合作办学项目)、上海音乐学院东华大学(仅部分省份)、上海大学(仅限美术学类专业)、江南大学(仅部分省份)。

北京高校

01、中央美术学院(双一流)

(1)艺术设计学、美术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划定分省计划。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美术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艺术设计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2)艺术史论专业:编制分省计划,仅凭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具体分省计划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工业设计、城市设计、文化产业管理(仅招北京考生)、艺术教育(仅招北京考生)按照普通类(非艺术类)招生录取,无需校考。其余专业单独组织校考。

02、中央民族大学(985)

(1)美术学(师范)专业:仅面北京市招生

不组织校考,采用北京美术统考成绩,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统考合格生源招生50人。在北京市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只录取明确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美术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排队择优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北京、河北、江苏(历史组)、浙江、福建(历史组)、山东、河南(艺术文)、湖北、湖南(历史组)、广东、广西(艺术文)、海南、新疆

办学地点为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学费为10万元/年,外方合作院校为英国密德萨斯大学,教学模式为4+0(即四年均在海南校区就读)双学位。

艺术类(美术)须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份,限文科或历史类考生报考;不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份,不限考生科类。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由省级招办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综合成绩或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投档,学校根据省级招办的成绩(我校统称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审核录取。如省级招办无统一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规则录取。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由学校按照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不分科类投档录取省份,所有科类统一排队)。综合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50

(3)备注:美术学类【含绘画(油画)、中国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含影像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面向全国考生组织校考。

03、中国人民大学(985)

招生专业:绘画(中国画、油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景观建筑方向)、数字媒体艺术)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北京、河北、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四川、陕西

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

专业考试成绩要求:

绘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

绘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同科类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录取办法:

1.基本规则: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须符合各专业相关成绩要求(详见本简章三、四),按各专业具体规则和分省计划由高到低录取。

2.各招生专业具体规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04、北京师范大学(985)

(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浙江、山东、河北、辽宁、天津

录取规则:考生统考成绩不低于总分70%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山东、湖南、安徽、甘肃、河南、河北、云南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艺术设计学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山东、辽宁、黑龙江、湖南、安徽、湖北、河北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05、北京理工大学(985)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包含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

成绩要求: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20%。

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录取。各省份艺术类投档方式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相关规定。

录取规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2)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在专业教学阶段,主要依据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安排进入绘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数字动画艺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学习。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成绩将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80%(含)。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的140%。

录取规则:(1)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2)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的合成分录取。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50,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07、北京林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招生省份: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浙江、重庆

成绩要求: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等省份有明确要求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省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70%(含),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60分(150分制)及以上。 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因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录取规则: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10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100

08、北京邮电大学(211)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办学地点在沙河校区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浙江、山东、湖南、广东6省

招生科类:对于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考生,不限选考科目要求;对于河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外语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体检要求:建议色盲考生谨慎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满分)×7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09、北京工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按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两个专业大类招生,其中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类包含绘画、雕塑。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

招生科目:艺术类(美术)须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区、市)只招文科或历史类,不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区、市)不限考生科类。

单科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0%。

录取原则: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省(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4.对于文理分投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分省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

5.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6.学校对政策性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录取原则。

10、北京交通大学(211)

(一)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二年级进入分专业学习)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

单科要求:考生的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35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同科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一般情况下文理科一起排队,对严格区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计划分别排队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4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

录取规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上述各专业录取,若分数相同时,将依次参考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实考分、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四)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若合格生源不足,则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11)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艺术与科技

招生省份: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西、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山东、广东、海南、重庆

成绩要求: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录取规则:(1)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及录取规则。(2)对于艺术类相应批次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70%,专业课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文理合并公布招生计划或注明“文理兼招,统一排队”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高考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12、北京科技大学(211)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吉林、河南、辽宁、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南

录取原则:(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体检合格,外语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含)以上。

(2)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13、北京化工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安徽、吉林、北京、江苏、广东、江西、河北、辽宁、河南、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北、山西、湖南、四川

外语要求: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且外语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外语高考总分的40%(含)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录取规则:(1)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14、中央财经大学(211)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南省

单科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非150分制的须进行相应折算)。

录取办法:(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二)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折合成750分满分)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和分省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0.5+(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5,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省级统考成绩;②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15、首都师范大学(双一流)

(1)美术学院

美术学(师范)(免收学费)专业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安徽、福建、山东、甘肃

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

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

单科要求: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录取规则:①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②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专业分流: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为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包含专业有: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设计学类包含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入学后第一学期初我校美术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分流考试,将专业分流考试成绩(60%)与高考综合分(40%)[高考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按比例折算并排序,依据成绩结合学生意愿在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注意事项: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初等教育学院

招生专业: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免收学费)

招生省份:北京市

单科要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10分,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录取规则:在北京市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美术类在该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我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天津高校

01、天津大学(985)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

单科要求: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总分80%(含)以上,高考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满分150分依比例折算)。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原则: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如果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高者,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以上均相同,依次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

4.内蒙古考生在艺术类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有其它统一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执行。

02、南开大学(985)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南、河北、湖南、辽宁、山东、四川、天津、重庆

文化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不低于省统考总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

录取规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40%+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60%。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我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我校综合成绩规则录取。

03、天津工业大学(双一流)

(一)设计学类专业计划招生348人(含服装与服饰设计138人、视觉传达设计120人、环境设计90),面向全国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划定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合格,且省统考成绩达到统考总分70%(含)以上。

2、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4、我校设计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录取时,按我校在生源省市设计类专业的总计划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

(二)动画专业计划招生106人,面向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11省招生,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及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美术及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核算);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注:本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有动画专业志愿。

河北高校

01、河北工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包含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

招生省份:河北、天津、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山东

录取规则:(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省计算的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02、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产品设计),不限选考科目。

招生省份:河北18人、山东18人

录取规则:我校认可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我校参照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排序规则。

山西高校

01、太原理工大学(211)

招生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江苏、江西、辽宁、安徽

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文化课、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02、山西大学(双一流)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雕塑、绘画)招生省份:山西,安徽,山东,四川,陕西,甘肃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招生省份:山西,河北,内蒙古,江苏,河南

录取规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辽宁高校

01、大连理工大学(985)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招生省份: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

单科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

录取规则: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投档成绩(内蒙古为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

02、东北大学(985)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

招生省份: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如浙江省统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则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应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录取办法: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03、辽宁大学(211)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学

招生计划:湖南15(历史类)、辽宁48人(历史类45、物理类3)、河北11人。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吉林高校

01、吉林大学(985)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录取规则:使用各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1.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1)设计学类: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满足我校录取相关分数要求:设计学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绘画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其投档规则100%投档、录取。

02、东北师范大学(211)

招生专业:雕塑、美术学(师范)、美术学(入学一年后分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综合材料绘画进行培养)、设计学类【入学一年后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行培养】

招生省份: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江苏、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

录取原则: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结合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03、延边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

招生省份:吉林、黑龙江、山东、内蒙古

录取规则: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黑龙江高校

01、哈尔滨工业大学(985)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

录取办法: 直接使用生源地省份美术专业测试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择优录取。我校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没有单科分数限制。同分录取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若投档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若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我校艺术类各招生省份录取原则如下。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吉林、河南、湖南和四川)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河北)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美术类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首选科目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本科一批(山西和浙江)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本科一批(云南)录取原则: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艺术统考二批A段(安徽)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艺术类平行志愿(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和重庆)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使用综合分平行志愿投档,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2、东北林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投档录取,对进挡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03、东北农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动画设计三个方向培养;环境设计专业按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两个方向培养。

招生省份:黑龙江、辽宁、河南、湖南、山东、河北、安徽、山西

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上海高校

01、东华大学(211)

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专业。

各专业2023年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各专业2023年在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和港澳台侨地区的考生在初选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中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依据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

(1)如我校在相应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2)如我校在相应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02、上海大学(211)

2023年仅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4个美术类专业面向外省考生组织校考,其余美术类专业均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所有美术类专业在上海市均不组织校考,采用上海美术统考成绩,具体招生录取情况如下:

一、上海市

1、中国画16、绘画(油画)10人、绘画(版画)11人、雕塑11人、实验艺术6人、环境设计25人、视觉传达设计22人、艺术与科技8人、数字媒体艺术24人、产品设计6人、工艺美术6人

(1)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大学划定的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

(4)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2、美术学(美术史论)11人、艺术设计学6人

(1)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90%;

(3)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4)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5)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3、动画5人: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9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合成分=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4、影视摄影与制作3人: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合成分=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人: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合成分=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二、外省市

1、招生计划:

实验艺术:浙江2、江苏1、安徽1

环境设计:浙江4、江苏3、安徽3、湖北2、山东2、重庆2、四川2

视觉传达设计:浙江3、江苏3、安徽2、江西1、福建2、湖北2、山东2、四川1

艺术与科技:浙江2、江苏1、湖北1、湖南1、山东1

数字媒体艺术:浙江3、江苏3、安徽2、江西2、福建2、湖北2、湖南1、河南1、广西1、河北1

产品设计:浙江2、江苏1、安徽1

工艺美术:浙江2、江苏1、安徽1

美术学(美术史论):浙江4、江苏3、安徽1、山东2

艺术设计学:浙江2、江苏2

动画:江苏3、山东3、河南3、湖南3、四川3

影视摄影与制作:河北2、辽宁2、江苏3、浙江3、江西2、山东3、广东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江苏3、浙江2、山东3、河南2、湖北2、四川3、陕西2

2、实验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75%;

③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

④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合成分=50×(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

3、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90%;

③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④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⑤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学校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4、动画专业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合成分=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合成分=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①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合成分=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03、上海交通大学(985)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含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上海、江苏、浙江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上海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10分,江苏、浙江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30分。高考成绩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投档办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依照各自投档规定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不同,请考生关注各自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录取办法: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将专业考试成绩按40%和文化考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合成录取总分 [合成录取总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文化考试成绩×60%],按合成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艺术类投档成绩相同(平行志愿省份),或合成录取总分相同(非平行志愿省份),再依次比较考生文化考试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有关省级教育考试院应提供考生各科成绩的原始分数。

04、同济大学(985)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

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投档规则: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录取规则: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四川省、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湖南省、浙江省),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3.若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学费:每年14300元

05、华东师范大学(985)

1、美术学(美教)(公费师范)招生省份: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

2、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招生省份: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

3、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

4、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5、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06、华东理工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四川、云南、河南、陕西、湖南、江苏

投档原则: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其中我校在陕西艺术类招生安排在“艺术类本科B段(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在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认可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为“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原则:(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份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江苏高校

01、江南大学(211)

美术设计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等7个专业。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8个省(区、市)采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对于合并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浙江省专业统考成绩满分按300分折算。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02、苏州大学(211)

2023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等8个专业。

以上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上海、江苏等17个省份招生,考生报考上述专业只需参加相应省份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我校不组织校考。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使用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未提供投档成绩的省份,则按照“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03、东南大学(985)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

招生省份:江苏、河北、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安徽、北京、广东

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同科类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

录取原则:(1)在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美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同科类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专业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总分或者投档成绩相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04、南京师范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江苏、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湖南、福建、山西、安徽、内蒙古、北京、河北、上海、江西、湖北、广东、四川

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省份(不包括内蒙古):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分流: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新生入学一年后划分专业,美术学类按照美术学(师范)、中国画(师范)、绘画(师范)3个专业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3个专业培养学生。具体分流办法参照当年度教务部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办法实施。

05、南京理工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浙江、湖南。

录取规则:艺术类招生统一使用生源省(区、市)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予以录取。

0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

招生科类: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07、中国矿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安徽、四川、广东、浙江、福建、北京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美术)本科控制线。被投档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08、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双一流)

招生专业: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美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江苏、北京、安徽、甘肃、广东、贵州、湖北、辽宁(美术历史类)、山东、四川、上海、天津、新疆、浙江

录取规则: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09、南京邮电大学(双一流)

招生专业: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江苏(历史类)、河北、山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7省招生。

录取规则: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综合分进行排序录取,无艺术类综合分的均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考生综合分或总分相同,以考生原始文化分排序录取,如原始文化分仍相同,以考生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

10、南京林业大学(双一流)

南京校区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淮安校区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仅面向江苏省内招生。

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

录取规则:南京林业大学只认可生源省(区、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考生文化分和美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2)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浙江高校

1、中国美术学院(双一流)

建筑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85人,不划定分省招生计划,不组织校考。省级美术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招生专业包含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每专业招收25人,面向浙江、江苏、上海、广东4省招生,安排在艺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上述省(市)考试院规定执行。采用“4+0”双学位培养模式,合作方为法国南特大西洋设计学院,学费为7.5万/学年,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提供国际交换学习一年机会。

备注: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在普通类(非艺术类)录取,无统考要求,直接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其余专业单独组织校考。

02、浙江大学(985工程)

(1)艺术与科技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辽宁、湖北、河南、湖南、浙江、江苏

文化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非平行志愿省份录取规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录取规则: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湖南、山东、河南、浙江

非平行志愿省份录取规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录取规则: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

03、宁波大学(双一流)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浙江、山西、陕西、河北、河南、湖南、山东、安徽、江苏、湖北、广西、江西、四川、重庆、上海

单科要求: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录取规则: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福建高校

01、厦门大学(985)

绘画专业隶属于艺术学院,在厦门思明校区,学费为每生每学年9360元人民币。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隶属于创意与创新学院,在漳州校区就读,学费为每人每学年9万元人民币,外方合作院校为英国创意艺术大学,采用“4+0”的双学位培养模式,本科阶段学业全部在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完成。

一、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北京、山东、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浙江

录取规则:若省级招生部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部门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注: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

外语要求: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及以上(英语单科满分非150分省份,按照满分150分进行四舍五入折算)。

录取规则:只录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省级招生部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部门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当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注: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02、福州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隶属于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在厦门市集美校区培养,学费为9360元/学年。

专业分流:美术类专业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两个专业;“设计学类”含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六个专业),一年级下学期根据学生意愿及综合测评成绩进行专业及专业方向分流。

招生省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和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原则为准,其他要求详见我校当年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2.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为三科选考科目总分之和)、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综合分级差2分。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江西高校

南昌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

招生省份:安徽、福建、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浙江、四川。

江西省录取规则:设计学类、绘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原则:①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②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专业分流: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学生进校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学生可在大学期间自主选择该大类涵盖的专业学习,毕业时达到相关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安徽高校

01、合肥工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安徽、江苏、山东、浙江、山西、湖南、湖北、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吉林

录取原则 :(1)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并严格要求执行时,执行生源省份规定;(2)除此以外省份(包括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但允许高校采用本校计算公式计算的),均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50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50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3)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02、安徽大学(211)

招生专业: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安徽、河北、陕西、四川、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

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须达到普通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3+3”模式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达到普通本科或一段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3+1+2”模式综合改革省份,艺术类分首选科目的考生须达到首选科目相应的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的考生须达到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较低值)。

录取规则: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否则不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各省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国家政策加分)。

山东高校

01、山东大学(985)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02、山东大学威海分校(985)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山西、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江西、浙江、辽宁、北京、福建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备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与山东大学是两所独立的大学,但毕业证是一样的。

河南高校

01、郑州大学(211)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雕塑、绘画(国画)、绘画(油画)

招生省份:山东、湖南、山西、安徽、陕西、广东、江苏、河南

录取规则: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02、河南大学(双一流)

美术学专业招生省份:河南、湖南、福建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南、山东、安徽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南、山东、安徽、福建

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省份:河南、天津

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省份:河南

绘画(化妆造型)专业招生省份:河南

学费:普通艺术类专业8000 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8000元/生·年。

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湖北高校

01、武汉大学(985)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进校后分专业,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东

招生科类: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的只招收文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录取规则: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02、华中科技大学(985)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

成绩要求: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录取规则:(1)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03、武汉理工大学(211)

招生专业:动画、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办法: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则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04、华中师范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国家公费师范)、美术学类(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广东、河南、广西、山东、河北、山西、云南、四川、重庆、福建、辽宁、贵州

招生科类: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录取原则: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和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云南省除外)。

3.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 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5.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如生源省份对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专业分流: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0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11)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天津、河北、上海、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浙江、江苏、广东、广西、云南、山西、安徽、重庆、福建、四川

招生科类: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录取规则:按照市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300/省统考总分)×6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及分配专业(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分数优先即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分配专业时,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排序,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美术专业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相应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06、华中农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湖北、安徽、湖南、江苏、浙江、河北、山东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50%)。

0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四川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南、山东、浙江、河北、江西、重庆、辽宁、广东、安徽、陕西、山西、广西、江苏

录取办法:(1)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省级统考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的(平行志愿)综合成绩折算办法,依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省级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都相同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优先录取。

(2)考生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3)美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文科和理科或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湖南高校

01、中南大学(985)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类(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湖南、河北、陕西、山东、山西、安徽、福建、河南、四川、重庆、湖北、广东、浙江、江西、江苏

类录取原则: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相同,则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如省统考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中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同分规则排序。

02、湖南师范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浙江

单科要求: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录取规则: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03、湘潭大学(双一流)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

招生省份: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

录取规则: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广东高校

01、华南理工大学(985)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规则:(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我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仍然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02、华南师范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仅招收广东考生,在汕尾校区就读。

招生省份:广东、广西、 江西、海南、 福建、湖南、 湖北、河南

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03、暨南大学(211)

招生专业:动画

招生省份:广东、湖南、河南、浙江

文化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04、华南农业大学(双一流)

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广东、浙江、河南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艺术类综合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艺术类综合分排位在后的考生。无艺术类综合分排位的省份,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排序进行分专业录取。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办法:①如该省(区、市)投档使用艺术综合分排位进行投档,则我校艺术类综合分为该省投档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②如该省(区、市)投档分别使用文化分、术科分排序进行投档,则我校录取时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术科专业分+文化分。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统(联)考成绩高分的考生)。

广西高校

广西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招生省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云南、广西

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

海南高校

海南大学(211)

招生专业:绘画、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安徽、福建、海南、河北、黑龙江、江西、内蒙古、山西、浙江、广东、河南、湖北、湖南、山东、四川、重庆

招生科类:在高考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不限;艺术分文理的省份,仅招收艺术(文)考生。

录取规则: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美术设计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重庆高校

01、重庆大学(985)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中国画、油画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招生省份:安徽、北京、甘肃、广东、贵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云南、浙江、重庆

设计学类、绘画专业单科要求: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四舍五入后取整作为评判标准)且不低于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单科要求: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原则:对各省依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的、且符合招生条件及录取最低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02、西南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公费师范生)、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重庆、四川、贵州、山东、山西、湖南、河南、陕西、辽宁、浙江、天津、湖北、广东、广西、江西、黑龙江、内蒙古、福建、云南、海南、宁夏、河北、北京、吉林、新疆

录取规则:(1)美术学(公费师范生):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2)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3)服装与服饰设计: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四川高校

01、四川大学(985)

招生专业: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陕西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1)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2)报考绘画、中国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该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录取规则: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照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分别排序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注意事项:2023年我校艺术类的美术学(理论研究)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一批次)招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无需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被录取至该专业的考生,按艺术类专业培养,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该专业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分省计划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02、西南交通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包含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绘画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江西

文化成绩要求: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照总分【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03、四川农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雅安校区)、数字媒体艺术(雅安校区)、产品设计(雅安校区)、环境设计(成都校区)

招生省份:河北、山西、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新疆

录取规则:美术(设计)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四川省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美术(设计)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4、西南财经大学(211)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河北、江苏(物理类、历史类)、浙江、福建(物理类、历史类)、山东、河南(文科、理科)、广东、四川

文化成绩要求:文化统考成绩(含加分)须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文化统考成绩(含加分)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招生省份:对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省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再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05、成都理工大学(双一流)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计划:四川77人、河北7人、山西7人、黑龙江7人、江苏4人、山东7人、湖南7人、重庆4人。

文化成绩要求:四川省的设计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40分,省外考生不作特别要求。

录取规则: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贵州高校

贵州大学(211)

招生专业:绘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贵州、湖南、江苏、山西

录取规则:(1)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3)在投档范围内,当专业成绩相同考生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云南高校

云南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绘画(昌新国际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昌新国际艺术学院)、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规定为准。对已投档至我校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生源地统考专业满分×30;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生源地统考专业满分×50。

西藏高校

西藏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

招生省份:贵州、河南、山东、山西、四川、西藏、重庆

录取规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美术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则看高考文化成绩高低录取。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陕西高校

01、西安交通大学(985)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含视觉与新媒体、数字环境设计、造型艺术与科技3个方向)

招生省份:河北、河南、湖南、江苏、辽宁、山东、陕西、四川、重庆等9省(市);

招生计划:不超过40人。最终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省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高考成绩要求: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录取规则:(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50/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02、西北工业大学(985)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

专业课成绩要求:考生的高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统考成绩总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文化课成绩要求: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600

0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2023年录取规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投档规则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总分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满分×60;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3)不分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录取;分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分科排序录取。

04、陕西师范大学(211)

美术学(国家公费师范)招生省份: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山西、河北、河南、安徽、广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青海、吉林、福建、江西

美术学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省份:陕西、甘肃、宁夏、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安徽、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青海、云南、吉林、江西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专业分流:美术学类学生入校后,根据学校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转入至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习。

05、西北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陕西、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浙江

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甘肃高校

兰州大学(985)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学费标准:65000元/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正式批复的为准)。

招生省份:甘肃、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

招生科类:不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

高考成绩要求:高考文化课分数不低于390分(满分750分)

外语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科目满分值的50%,三分之一左右的必修课程采用英文授课(英文教材、英文讲授),建议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美术统考成绩要求:安徽考生不低于300分,其余省份考生不低于240分

录取办法:在考生达到本简章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生源省份明确要求按其规定规则进行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允许高校自设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值)×70+(高考成绩/高考满分值)×30。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有关专业安排排序原则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隶属于威尔士学院,外方合作院校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实行“4+0”办学模式,即本科生在国内学习四年,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兰州大学毕业要求及两校学位授予相关要求,则由兰州大学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宁夏高校

宁夏大学(211)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外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应在40分及以上。

宁夏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占30%、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排序录取。

区外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新疆高校

01、新疆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新疆、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录取规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美术统考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统考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统考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02、石河子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四川、新疆

录取规则: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50%+美术统考成绩×50%

专业分流:设计学类专业采取以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为基础的“一三分段”培养模式:即大一阶段集中培养,大二进行专业和方向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以学院公布为准。

2023高考备考攻略

高考资讯推荐

2023高考艺术生

更三高考为各位高考生整理了2023艺术类高考信息汇总,包括2 ... [进入专栏]

报考信息

动态简章计划录取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