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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微高考 · 招生简章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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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常州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坐落于长三角中轴枢纽、国际化智造名城、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常州。经过45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特色明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近1500亩,辽河路校区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的核心地带,交通便捷,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学校现有19个教学单位,拥有6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学校是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航空特色建设高校、教育部和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高校、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9个,国家一流课程8门,6个专业通过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现代产业学院1个,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1个,江苏省重点产业学院3个。学校是江苏省首批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示范基地,连续三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A等高校。

学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于2017年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并开始招生。本专业在充分吸取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采用“产教融合”和“国际协同”的办学模式,按照国际标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飞行技术人才,以满足现代民用航空企业和通用航空企业对飞行技术人才的需求。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因各种原因不能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修完规定学分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具体学习年限以委托培养单位要求为准,但总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八年。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有:飞行原理、民航飞机电气仪表及通信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基础、飞机系统、航空动力装置、空中领航、飞行员专业英语、飞行员英语陆空通话、航空气象、仪表飞行程序、飞行人因工程、驾驶舱资源管理、航空法规、航空医学、飞行性能与计划、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仪表等级理论、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高性能飞机/机组配合训练理论等。

(三)培养进程

本专业培养进程分为“三段(2年+1.5年+0.5年)”:第一阶段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学生在校学习本科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为飞行驾驶训练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

(四)就业政策

学生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到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委托培养单位

2024年,学校飞行技术专业面向江苏、河南、天津招生35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委托培养单位包括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投放省份:江苏)、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放省份:河南)和吉林省福航航空学院有限公司(计划投放省份:江苏、天津)。

四、相关费用

(一)学费及其他

本专业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常州工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实行学分制收费。

(二)飞行训练相关费用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或吉林省福航航空学院有限公司委托培养的公费学生在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吉林省福航航空学院有限公司委托培养的自费学生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由学生自费解决(实际费用以学生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的培训协议为准)。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生活费、体检费、交通费等)也由学生自行承担。

五、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性别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24周岁之间(2000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未婚,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江苏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河南考生科类为理科;天津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

(二)报考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条件:身体自荐标准应符合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5厘米;(2)体质指数(BMI)>24或<18.5。注:BMI=W/H2,W为体重(kg),H为身高(m);(3)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4)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5)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数超过450度,行角膜屈光手术;(6)色盲、色弱、斜弱视等;(7)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8)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9)有纹身;(10)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11)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12)胸腔脏器手术史;(13)慢性消化系统疾病;(14)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15)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16)结核病,如肺结核等;(17)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18)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9)眩晕病史、晕车、晕船;(20)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21)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22)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心理品质条件:心理健康,能够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考生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六、招生录取流程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完成考生注册、招飞申请组合填报、初检面试、上站体检、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系统(http://mhzf.caac.gov.cn),进行信息查询、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

(二)初检面试

考生可通过常州工学院民航招飞网(https://mhzf.czu.cn)查询我校在各招飞地区的初检面试安排,携带填好的《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初检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

(三)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考生,将参加由常州工学院组织的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民航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我校的招飞申请。考生通过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我校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

(五)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考生须向我校申请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背景调查材料。我校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及委托培养单位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六)高考录取

1.常州工学院的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填报。

2.对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我校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且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地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对于体检鉴定、背景调查和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最终录取原则办法以我校公布的《常州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4.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有效招飞申请”,且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

七、学生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常州工学院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有飞行学生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八、淘汰机制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在体检、背景调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生在籍期间,如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我校将依据《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将其转入学校其他适当的专业、年级学习,学生亦可申请休学或退学。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并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二)自费学生需与我校签订《常州工学院2024级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培养协议》。

(三)如遇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民航局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十、监督机制

学校监督检查室负责对招生关键环节、重点事项等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9-88510052。

十一、联系方式

(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邮编:213032

(二)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校招飞办公室:0519-88510088

飞行学院:0519-88510320

(三)学校民航招飞网址:http://mhzf.cz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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