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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微高考 · 2024高考艺术生
2023-11-14
更三高考院校库

日前,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分别发布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安排: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详情如下:

01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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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考普字〔2023〕17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24年组织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能力的考试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服装类(限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下同)七个科类,七个科类全部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1.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我院《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考发〔2023〕1号)的规定执行,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全省统考的6个科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中选择1个相应的科类报考。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试招生办法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05号)的规定执行,报名参加对口招生音乐类、美术类、服装类考试的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可以在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以下分别表述为对口招生音乐类、对口招生美术类)和服装类全省统考中选择其中一个对应的专业考试类别报考。

2.报名参加招生高校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全省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全省统考或相应类别全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3.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各科目考试的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3〕2号);服装类各科目考试的命题依据为《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湘教发〔2021〕46号)。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全省统考考试流程及题型示例详见《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流程及题型示例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5号)。以上文件通知均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hneeb.cn)查询。

4.戏曲类专业考试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报考了艺术类全省统考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戏曲类考试,戏曲类考试内容、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由有关省(区、市)相关单位另行通知。

二、专业统考安排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本人所报考类别考试。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2024年湖南省艺术类全省统考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凭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含面试或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一)音乐类

1.普高音乐类

(1)考试要求、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两类,音乐类全省统考设有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乐理和听写考试采用合卷笔试方式,视唱、器乐和声乐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即先组织考生到考点现场录制考试音视频,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后再组织评委根据考生考试音视频进行评分,下同)。考生要在“报名缴费指定系统”准确填报演唱(奏)作品(曲目)的相关信息,考生考试时演唱(奏)的声乐唱法、乐器种类、作品(曲目)须与报名时选定(填写)的相一致,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考生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两首作品(曲目),否则视为考生只完成了一首作品(曲目)。音乐类考试总分为300分,报考不同类别考试的科目和分值情况如下:

①音乐表演类(声乐),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声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2):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声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②音乐表演类(器乐),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器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3):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器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③音乐教育类,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专业考试代码为A1):

报考音乐教育类〔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的考生默认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和音乐表演类(器乐),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教育类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教育类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主项×1.65+副项×0.7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报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主项、副项考试均须参加,且主项、副项考试的成绩均为有效成绩(大于零分),否则音乐教育类总分为零分。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考生取得的音乐教育类总分可用于对应主项(声乐或器乐)的音乐教育专业的招生录取;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可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可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全省统考于2023年12月17日至30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视唱、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生考试时间采用电脑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专业考试证》。②乐理和听写考试采用合卷笔试方式,统一安排在12月17日上午10:00-11:30,开考前15分钟(17日上午9:4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全省考生随机编排在长沙市内的若干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12月16日下午18时-19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③考试所需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2.对口招生音乐类

对口招生音乐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音乐类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考试代码A2)或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考试代码A3),二者不能兼报。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与普高音乐类相同。

(二)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类全省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当)代舞和流行舞中选择报考一个舞种方向,考试科目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考生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所跳舞种方向须与报名时选定的舞种方向相一致,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舞蹈类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舞蹈类总分=舞蹈即兴×0.3+舞蹈基本功×1.2+舞蹈表演×1.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舞蹈类全省统考于2023年12月18日至27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生考试时间采用电脑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专业考试证》。

(三)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全省统考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和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总分=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0.5+形体技能展现×0.5+命题即兴表演,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全省统考于2023年12月6日至8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考生考试时间采用电脑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专业考试证》。

(四)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全省统考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包括形体形象观测、才艺展示、台步展示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总分=形体形象观测×1.5+才艺展示×0.3+台步展示×1.2,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全省统考于2023年12月23日至27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

(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全省统考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和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和命题即兴表演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叙事性作品写作采用笔试方式。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总分=文学作品朗诵×0.5+命题即兴表演×0.5+叙事性作品写作×2,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叙事性作品写作笔试统一安排在12月3日上午9:00-11:30,开考后15分钟(3日上午9:1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须在12月2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面试于2023年12月5日至8日统一进行,考生面试时间采用电脑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

(六)播音与主持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类全省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具体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播音与主持类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播音与主持类总分=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播音与主持类全省统考于2023年12月25日至28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考试时间采用电脑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专业考试证》。

(七)美术与设计类

1.普高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美术与设计类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美术与设计类总分=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以市州为单位,由各市(州)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市(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所在考点和考室由电脑随机编排,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12月2日至3日,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12月1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图1

(3)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州)教育考试院须按照高考保密要求选派相关考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于11月30日下午到我院报到领取相关考务资料。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按照我院的时间安排将有关考务资料送达指定地点。

2.对口招生美术类

对口招生美术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美术类考试,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考点安排等与普高美术类相同。

(八)书法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类全省统考包括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两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书法类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书法类总分=书法临摹×1.5+书法创作×1.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12月3日。全省考生随机编排在长沙市内若干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12月2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图2

(九)服装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服装类全省统考包括服装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服装类总分满分为390分。计算公式为:服装类总分=服装设计×1.4+服装纸样设计×1.4+服装工艺×1.1,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服装类全省统考于2023年12月2日至6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室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12月1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

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服装工艺考试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安排由考点另行公布。服装纸样设计、服装设计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图3

三、成绩发布

2024年各艺术类全省统考成绩和合格资格线将于2024年1月25日左右统一公布,同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查询本人全省统考成绩,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报名缴费指定系统: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2)移动端APP:“潇湘高考”(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

四、工作要求

艺术类全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类全省统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要层层压实考点内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考务组织、测试评分、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考点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承担主考、监考、评委等考评工作,下列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自2023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或担任辅导课教师;自2023年7月以来参与过观摩指导演出、模拟考试或模拟评分等与高考艺术培训机构相关联的一切活动;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开办了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货币、本人身份或亲朋好友名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推荐学生等)入股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或从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分红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被聘任上岗;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程序和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要加强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包括评委工作情况)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考评分离考点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考场建设;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智能安检门”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对未上交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考点要对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对面试等测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非考评分离的全省统考类别同一科类的考试应设多个考场,要严格落实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机制。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各考点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考点组织实施的艺术类全省统考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实行回避;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以及参与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替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湘教考监字〔2021〕21号)的要求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有关违规考生的告知书(存根联)、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证据材料等,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纪检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全省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艺术类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其所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组考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等)。所有测试(面试和笔试等)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点视频监控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湘教考监字〔2020〕4号)的要求导出、备份和上报我院纪检与督查处。

五、其他

(一)本工作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10日

02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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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选择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及考试说明,审慎选择专业类别和专业方向,报名结束后所有信息不予修改。

(三)专业考试类别和方向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各类别所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各专业考试类别不得兼报。

音乐类设置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兼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舞蹈类设置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等五个舞种方向,表(导)演类设置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兼导演等四个专业方向,各专业方向不得兼报。其它专业类不设置专业方向。

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四)报名办法

1.填报专业考试类别。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一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校考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统考开设范围内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校考的专业,选择相应统考考试专业类别;如果校考的专业类别我省统考未开设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

2.选择专业方向。音乐类、表(导)演类和舞蹈类考生需要选择专业方向。其中,音乐类考生须在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兼音乐表演)方向中选择一项;表(导)演类考生须在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兼导演方向中选择一项;舞蹈类考生须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方向中选择一项。

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考生须在声乐、器乐方向中选择一种作为二级专业方向。音乐类音乐教育(兼音乐表演)方向考生须在声乐、器乐中选择一种作为主项,一种作为副项,即: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为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为声乐。声乐考生须填写3首备考曲目,考试时现场在备考曲目中随机抽取其中2首进行演唱。器乐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内的“器种”下拉菜单内选择自己使用的乐器,并填写3首备考曲目,考试时现场在备考曲目中随机抽取其中2首进行演奏(中西打击乐考生,曲目1为必考,且使用音高类打击乐器演奏;曲目2、曲目3使用与曲目1不同的打击乐器演奏)。

3.网上缴费。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每人160元);仅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须缴纳省级统考考试费。报名费在高考报名系统内与高考报名费同时缴纳,逾期未缴费的,不予安排考试。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或未在网上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二、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6月7日至10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按照《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各类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如下:

1.音乐类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副项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

选择音乐教育(兼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分别按音乐教育类和音乐表演类(以音乐教育类主项作为音乐表演类具体方向)计分方式呈现。

2.舞蹈类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3.播音与主持类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4.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戏剧影视表演兼导演方向,考试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考试成绩分别按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计分方式呈现。

5.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6.书法类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表(导)演类专业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至29日。

考试地点:海口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美术与设计专业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至17日。

考试地点:海口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书法类专业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

考试地点:海口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参加艺术省级统考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3日后,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各类别考试形式、科目、内容及要求详见《艺术统考说明》。面试类科目中,音乐类的声乐、器乐、视唱科目,播音与主持类的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科目采用考评分离做法。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

(四)考试用品

1.参加声乐科目的考生自备三首备考曲目的曲谱(纸质版),现场提交给伴奏员。考试开始时,伴奏员将按照考生提交的曲谱给出考试曲目首音。

2.参加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3.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舞蹈表演科目的伴奏音乐;参加表(导)演类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的考生,须自备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伴奏音乐;参加表(导)演类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须自备才艺展示科目的伴奏音乐。伴奏音乐须使用标准CD光盘或U盘载体,刻录为音频(音乐)CD格式,不得刻录为数据文件。其它考试科目不得使用伴奏音乐。

4.演出服、舞蹈服、练功服和泳装等服装,以及表演使用的道具由考生自备。

5.参加听写、乐理和叙事性作品写作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文具。

6.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画板、画笔、颜料等用品。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毛笔、墨汁、画毡、黑色签字笔等用品。

(五)笔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自觉按照考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入场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安全、诚信应考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

2.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相机、智能穿戴设备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否则将被视为考试作弊;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监考人员使用智能安检门和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的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

4.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考试终了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

5.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作答,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依次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答卷带出考场。

(六)面试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试时间在编排准考证时随机生成)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在本人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段的起始时间15分钟后仍未到考点报到处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须自觉按照考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入场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安全、诚信应考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考生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2.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编号,并将编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

3.禁止考生在考场内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或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4.评委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将通过我局网站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在2024年1月29日后登录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对取得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发送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各科成绩,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省级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省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继续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市县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考前要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各市县速将本通知转发本考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2.海南省普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

海南省考试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详见网址:

http://ea.hainan.gov.cn/ywdt/ptgkyjszsb/202311/t20231110_3525855.html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本科专业名称

美术与设计类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音乐类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

舞蹈类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

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书法类

书法学

表(导)演类

表演、戏剧影视导演

注:以上专业对照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对于“新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科学确定专业与省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参照本专科对应关系,按照教育部专科专业目录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海南省普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

总分为300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或机试方式。

(二)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小节左右;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f-a2以内。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或机试方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三)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

考试要求:

(1)考试开始前,考生向评委报所抽题号,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信息。

(2)现场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器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学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演奏2首乐曲。

考试要求:

(1)考生自选3首乐曲作为备考曲目,并在高考报名系统内填报。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2首乐曲进行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2)除了钢琴外,乐器自备,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

(3)考生着装需得体大方,可淡妆,不可浓妆。

(4)考试时自报曲目名称及作者,只报考号,不得透漏姓名等信息。

(5)考生须背谱演奏,演奏的乐曲速度不得低于曲目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

(6)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五)声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学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演唱2首声乐作品。

考试要求:

(1)考生自选3首声乐作品作为备考曲目,并在高考报名系统内填报。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2首声乐作品进行演唱,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2)考试时自报曲目名称及作者,只报考号,不得透漏姓名等信息。

(3)考试时考生必须背谱演唱,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4)考生着装需得体大方,对是否着演出服不做要求。可淡妆,不提倡浓妆。

(5)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

四、考查范围

1.听写、视唱考查的拍号范围:2/4、3/4、4/4、6/8拍;

2.听写、视唱考查的节奏型范围:采用基本节奏型,不出现跨拍、跨小节切分节奏,不出现32分音符。

五、评分标准

1.视唱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音准精确;节奏与速度准确;音乐表现力极强;高质量完成全曲。

二等

80-89分

音准较准确;个别节奏型错误,速度较为准确;音乐表现力较好;基本完成全曲。

三等

70-79分

音准一般,错误较多;节奏型有错误,速度不太稳定;有一定表现力;完成一半乐曲。

四等

60-69分

音准较差,错误频繁;节奏型错误较多,速度不稳定;音乐表达较差;完成较少部分乐曲。

五等

59分及以下

音准几乎不对;节奏型几乎不对,速度非常不稳定;几乎无音乐表现;基本未完成乐曲。

2.器乐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技术娴熟,曲目难度大;音乐表现力极强;演奏完整,有层次,能准确把握作品风格内涵。

二等

80-89分

技术熟练,曲目难度较大;音乐表现力较好;演奏较完整,有乐感,音乐流畅。

三等

70-79分

技术尚有不足,曲目难度中等;有一定音乐表现力;演奏比较完整,偶有失误。

四等

60-69分

技术上力不从心,曲目较简单;音乐表现力不足;不能完整演奏曲目,读谱与演奏存在失误。

五等

59分及以下

演奏技术基础差,曲目过于简单;几乎无音乐表现或表现不符合乐谱要求;无法完成演奏,音乐素质较差。

3.声乐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歌唱状态统一、稳定、扎实,有很好的呼吸支持,声音流畅,演唱自如,风格、语言表现准确;音乐感好,艺术感染力强;嗓音条件极佳,音色优美,音域宽,力度幅度大。

二等

80-89分

歌唱状态统一、稳定,有良好的呼吸支持,声音较流畅,演唱较自如,语言表现准确;音乐感良好,艺术表现力强;嗓音条件较好,音色较优美,音域较宽,力度幅度较大。

三等

70-79分

歌唱状态基本统一,声音基本流畅,语言基本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嗓音条件一般,音色一般,音域不宽,力度幅度较小。

四等

60-69分

歌唱状态不够统一,声音欠流畅,语言欠准确;音乐表现力不足;嗓音条件较差,音色较差,音域较窄,力度幅度不明显。

五等

59分及以下

歌唱状态不统一,声音不流畅,语言不准确;几乎无音乐表现或表现不符合作品要求;嗓音条件差,音色很差,音域很窄,力度没有幅度。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等专业。考生可选择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舞蹈基本功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以及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水平。

考试内容:

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

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1分钟)。

考试要求:开考前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到考点抽取考试场次和考号,按顺序参加面试。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无音乐。

注: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见附件。

(二)舞蹈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艺术表现的能力。

考试内容: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舞种不限,时长不超过2分钟。

考试要求:

1.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2.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音乐自备,介质为CD或U盘,格式为MP3文件。

(三)舞蹈即兴

考试目的:考察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创造性表达的素质与潜力。

考试内容: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

考试要求:着舞蹈练功服,可以使用道具。

四、评分标准

1.舞蹈基本功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形体条件优良,身体软开度好,技术能力好,能以高质量完成至少三项不同类的单一技术技巧。具备良好的舞蹈训练基础。

二等

80-89分

形体条件良好,身体软开度好,技术能力好,能以较高质量完成至少三项不同类的单一技术技巧。具备较好的舞蹈训练基础。

三等

70-79分

形体条件较好,身体软开度较好,技术能力较好,能较好完成至少三项不同类的单一技术技巧。具备一定的舞蹈训练基础。

四等

60-69分

形体条件一般,身体软开度达到基本要求,技术能力达到基本要求,能完成至少三项不同类的单一技术技巧。舞蹈训练基础较弱。

五等

59分及以下

形体条件较差,身体软开度达不到基本要求,技术能力达不到基本要求,无法完成至少三项不同类的单一技术技巧。舞蹈训练基础较差。

2.舞蹈表演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身体素质与技术能力良好;情感和形象的表现力良好;把握舞种风格特色的能力良好。

二等

80-89分

身体素质与技术能力较好;情感和形象的表现力较好;把握舞种风格特色的能力较好。

三等

70-79分

身体素质与技术能力一般;情感和形象的表现力一般;把握舞种风格特色的能力一般。

四等

60-69分

身体素质与技术能力基本合格;情感和形象的表现力基本合格;把握舞种风格特色的能力基本合格。

五等

59分及以下

身体素质与技术能力较差;情感和形象的表现力较差;把握舞种风格特色的能力较差。

3.舞蹈即兴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身体动作与音乐的契合度良好;身体动作的创造性良好,具备良好的舞蹈即兴能力。

二等

80-89分

身体动作与音乐的契合度较好;身体动作的创造性较好,具备较好的舞蹈即兴能力。

三等

70-79分

身体动作与音乐的契合度一般;身体动作的创造性一般,具备基本的舞蹈即兴能力。

四等

60-69分

表现出一定的身体动作与音乐的契合度;表现出一定的身体动作的创造性,具备初步的舞蹈即兴能力。

五等

59分及以下

身体动作与音乐的契合度较差;身体动作的创造性较差,缺乏舞蹈即兴能力。

附件:技术技巧参考目录

1.中国舞

旋转类:掖腿转、斜探海转、端腿转、跨腿转、扫堂探海转等。

跳跃类:吸撩腿跳、紫金冠跳、大射燕跳、双飞燕跳、飞脚、趱步、旋子、摆腿跳等。

翻腾类:点步翻身、串翻身、蹦子、前后软翻、前后空翻等。

2.芭蕾舞

旋转类:大舞姿后腿转(Grand pirouette arabesque)、大舞姿弯腿转(Grand pirouette attitude)、挥鞭转(Fouetté)、旁腿转(Grand pirouette a la second)等。

跳跃类:分腿跳(Sissonne fermé)、变身跳(Failli assemblé)、翻身跳(Jeté entrelacé)、分腿大跳(Grand jeté pas de chat)、双腿打击跳(Entrechat-quatre)、单腿打击跳(Cabriole)、空转(Tour en l'air)、一字撕腿跳(Jeté passé)等。

足尖类(适用于女生):脚尖单、双立(échappé)、各种舞姿上单腿立(Pas ballonée)、大舞姿变身立(Grand fouetté)、斜线连续转(Piqué en dehors)或连续单腿转(En dedans)等。

3.流行舞

身体律动类:上下律动(Bounce)、摇摆律动(Rock)、移动中的律动(Walk out)、移动中的摇摆(Rock step)、双倍律动(Double bounce)、律动切换(Up & down)等。

身体控制类:身体各部位的分离(Isolation)与划圆(Roll)、身体关节控制(Body wave)、手臂关节控制(Arm wave),身体部位的震动(Pop),指与锁(Point & Lock)、慢动作(Slow motion)、停顿(Dime stop)等。

旋转跳跃类:律动叉腿转(Bounce spin)、律动收腿转(Bounce cross spin)、腾空转(Air spin)、地板转(Ground spin)、基础律动跳跃(Bounce jump)、奔跑者跳跃(Running man jump)、旋转跳跃(Spin jump)等。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外语或方言方向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参照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时长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四、考试要求

1.考试时考生只报考号及所抽到的题号,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考后将题签交给监考员,不得将题签带出场外。

2.考生不得出现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行为。

3.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五、考查范围

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

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

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

六、评分标准

1.作品朗读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普通话语音标准,音色圆润动听,理解感受准确,情感真实自然,表达流畅生动,语言表现力强,形象气质佳。

二等

80-89分

普通话语音标准,音色较圆润动听,理解感受较准确,情感较真实自然,表达较流畅生动,语言表现力良好,形象气质良好。

三等

70-79分

普通话语音较标准,音色一般,理解感受基本准确,情感基本真实自然,表达基本流畅,语言表现力一般,形象气质一般。

四等

60-69分

普通话语音基本标准,音色基本合格,理解感受基本准确,表达基本流畅,语言表现力偏弱,形象气质一般。

五等

59分及以下

普通话语音不标准,音色欠佳,理解感受不准确,表达不流畅,语言表现力弱,形象气质欠佳。

2.新闻播报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理解准确,表达清晰,语言流畅,状态积极,新闻播音语感好。

二等

80-89分

理解准确,表达清晰,语言较流畅,状态较积极,新闻播音语感较好。

三等

70-79分

理解较准确,表达较清晰,语言较流畅,状态一般,新闻播音语感一般。

四等

60-69分

理解基本准确,表达基本清晰,语言基本流畅,状态不够积极,新闻播音语感偏弱。

五等

59分及以下

理解不够准确,表达不够清晰,语言不够流畅,状态欠佳,新闻播音语感弱。

3.话题评述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观点正确,态度明确,逻辑清晰,表达准确,语言流畅。见解深刻,说服力强,特色鲜明。

二等

80-89分

观点正确,态度明确,逻辑清晰,表达较准确,语言较流畅。见解较深刻,说服力较强,特色较鲜明。

三等

70-79分

观点正确,态度较明确,逻辑较清晰,表达较准确,语言较流畅。见解不够深刻,说服力一般,特色不够鲜明。

四等

60-69分

观点基本正确,态度基本明确,逻辑基本清晰,表达基本准确,语言基本流畅。见解偏浅,说服力偏弱,缺乏特色。

五等

59分及以下

观点有偏误,态度不明确,逻辑不清晰,表达不准确,语言不流畅。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表(导)演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表(导)演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等专业,服装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专业,戏剧影视导演考试适用于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戏剧影视表演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二)服装表演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三)戏剧影视导演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2.自选曲目演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3.形体技能展现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等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2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4.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单人,现场抽取考题,稍作准备后进行考试,每人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服装表演方向

1.形体形象观测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肢体的匀称性、协调度及肤质等方面的状况,评价考生专业外部条件及形象气质等。

考试形式与要求:

5—10位考生为一组,逐一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但不可透露个人信息;

考生着泳装,赤足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和形体测量(测量方法与要求见附件)。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

2.台步展示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的形体表现力、协调性、韵律感、节奏感等方面状况。

考试形式与要求:

5—10位考生为一组,按序进行台步展示;

考生着生活装完成步态、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女生须穿高跟鞋。

3.才艺展示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考生的节奏感、乐感和艺术表现力,评价考生肢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自选一种才艺进行展示,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杂技、广播体操等均可;时长不超过2分钟;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注:以上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三)戏剧影视导演

1.文学作品朗诵

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文学作品朗诵科目。

2.命题即兴表演

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命题即兴表演科目。

3.叙事性作品写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文学创作的立意把握、结构创意与文字组织的综合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根据给定命题进行写作,叙事诗、叙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说、微剧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长150分钟。

四、评分标准

1.文学作品朗诵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声音通畅,字音清晰,对朗诵作品有较深刻的理解力、感受力,内外部视像准确,语调、重音、节奏等表达能力较佳,艺术感染力较强,形象气质和专业素质良好。

二等

80-89分

具备较好的嗓音条件,声音通畅,字音清晰,对朗诵作品有较好的理解力、感受力,内外部视像准确,具备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形象气质和专业素质较好。

三等

70-79分

具备一定嗓音条件,字音比较清楚,具有基本的理解、想象、感受和表现能力,节奏感一般,形象气质尚好、台风基本得当。

四等

60-69分

基本能够完成自选文学作品的背诵,但放声不足,字音基本清楚,理解力、感受力、表现力、节奏感等较差,形象气质、体态、台风等状况一般。

五等

59分及以下

不具备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所需的嗓音条件、吐字不清、无放声等,不能完整地完成自选作品的朗诵或朗诵中出现明显的失误,形象气质不佳。

2.自选曲目演唱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具有良好的嗓音共鸣条件,行腔滑动自然、流畅,字音清晰准确,音准、节奏等把握得当,对演唱曲目的感受、诠释等较佳,精神爽健,体态大方,有一定的演唱感染力。

二等

80-89分

具备较好的嗓音条件、共鸣位置保持较好,声音通畅明亮、字音清晰准确、对曲目感受较强、节奏把握适当,有一定表现力,体态稳健,精神饱满、有一定的专业培养和发展潜力。

三等

70-79分

具备一定嗓音条件,有所共鸣位置,字音比较清楚、对曲目的感受和表现能力一般,音准、节奏、乐感等表现一般,台风体态基本得当。

四等

60-69分

基本能够完成自选曲目的演唱,但放声不足、字音不够清楚,音准、节奏感不强,体态、台风等状况平平。

五等

59分及以下

不具备基本的声音条件、字音含混、无放声等;不能完整地完成自选曲目的演唱,自我中断或出现明显的失误。

3.形体技能展现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具有良好的形体条件,对作品的内在感受较强,表现力、节奏感等均很好,动作流畅自然,具一定的感染力,明显具有一定的专业形体训练基础,颇具专业培养潜力与价值。

二等

80-89分

具备较好的体态条件和形体表现力,内在感受较强、节奏把握适当,有一定艺术表现力和创作热情,具一定的专业培养和发展潜力。

三等

70-79分

能够一般化地完成自选形体作品的展现,肢体动作不够舒展美观,节奏把握不够有机,内在感受和表现能力等平平。

四等

60-69分

基本能够完成自选形体作品展现,但动作明显不协调,节奏混乱,肢体缺乏可控性,缺乏美感。

五等

59分及以下

体态条件较差,身躯比例明显不当,肢体僵硬,动作不畅,不自信、不严肃,自我中断或出现明显失误。

4.命题即兴表演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创作能力较强,声音悦耳、语音清晰、语调准确、动作性积极、肢体表达有机和谐、节奏把握张弛有度,交流适应真实自然,应变适应能力、理解力、感受力等较强,人物形象较为鲜明,具一定的表达表现光彩或表演魅力,专业培养和发展潜力较大。

二等

80-89分

具备较好的表演创作基础能力,声音通畅明亮、字音语音清晰准确、肢体动作自如有机,对人物理解感受较强、人物形象具一定表现力和感染力,与同场角色交流配合的能动性较好,形象气质端庄或具一定特点,有一定的专业培养和发展潜力。

三等

70-79分

能够较认真地完成作品中角色的行动,字音语音清楚、具有一定的理解、想象、感受、适应和表现能力,能够与情境中的对手角色较有机地进行沟通交流,形象气质一般,人物形象较为得当。

四等

60-69分

基本能够完成即兴表演中角色间的互动,虽字音语音正常但放声不足,缺乏表演专业技能基础,理解力、感受力与表现力一般,肢体活动基本自如,形象气质平平,沟通交流不顺畅。

五等

59分及以下

不具备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所需的内外部基本条件和基础,不能完成与他人的表演合作或配合,对假定情境不自信或不严肃,言语无放声或肢体极度不协调及其他明显失误,形象气质不佳。

5.形体形象观测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具有良好的外部体态条件,形体各部分比例得当(头身比例、三围比例、上下身差等);五官端正,轮廓清晰,牙齿整齐,颈部颀长、舒展;肩膀对称,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臀部肌肉不下坠,双腿修长挺直,线条流畅,两腿并直后缝隙小;手型较好;皮肤光洁,肌肉紧实;体态动作流畅、协调;气质良好。

二等

80-89分

具备较好的外部体态条件,形体各部分比例适当(头身比例、三围比例、上下身差等);五官端正,轮廓清晰;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双腿修长挺直,线条流畅,两腿并直后缝隙较小;手型较好;皮肤光洁、肌肉紧实;体态动作较为流畅、协调;气质良好。

三等

70-79分

具备一定外部体态条件,形体各部分比例基本正常(头身比例、三围比例、上下身差等);五官端正,轮廓清晰;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双腿基本挺直,线条基本流畅;皮肤基本光洁,显著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态动作基本流畅,协调性一般。

四等

60-69分

形体各部分比例较差(头身比例、三围比例、上下身差等);五官基本端正;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双腿基本挺直,但线条不太流畅;皮肤显著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态动作匀称性、协调性一般;形象气质一般。

五等

59分及以下

不具备专业所需的形体、形象、气质等基本条件,形体各部分比例差(头身比例、三围比例、上下身差等);五官不够端正,轮廓不很清晰;躯干有不正常的生理曲度,双腿不够挺直,线条不太流畅,皮肤显著部位有明显疤痕和纹身;体态动作生疏、僵硬,协调性差。

6.台步展示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步态自然大方,音乐感受力强,节奏感强;富有朝气,造型好,有一定艺术韵味;能够把握人体的均衡性;面部表情自然;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强。

二等

80-89分

步态比较自然大方,音乐感受力较强,节奏感较强;造型较好,有一定艺术韵味;能够把握人体的均衡性;面部表情自然;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较强。

三等

70-79分

步态基本自然大方,音乐感受力一般,具有一定节奏感;造型一般,艺术韵味一般;基本能够把握人体的均衡性;面部表情较为自然;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一般。

四等

60-69分

步态不够自然大方,音乐感受力较差,节奏感不明显;造型缺乏艺术韵味;基本能够把握人体的均衡性,身体表现能力一般;面部表情不够自然。

五等

59分及以下

步态机械、僵硬,音乐感受力差,节奏感差;造型意识欠缺;不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身体表现能力差。

7.才艺展示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能够很好地完成自选才艺的展示,节奏感强,乐感好,动作流畅自然,具有良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等

80-89分

能够较好地完成自选才艺的展示,节奏感较强,乐感较好,动作流畅较自然,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等

70-79分

能够完成自选才艺的展示,节奏感一般,乐感一般,动作流畅性一般,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一般。

四等

60-69分

基本能够完成自选才艺的展示,节奏感较差,乐感较差,肢体缺乏可控性,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不足。

五等

59分及以下

不能够完整流畅完成自选才艺的展示,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差。

8.叙事性作品写作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作品主题积极健康,能够体现考生的开阔视野和家国情怀;写作内容切合题目要求,体现考生良好的审美素养、知识素养和对事物的观察提炼能力;叙事构思体现考生良好的形象思维、创意思维培养潜质;写作语言体现考生良好的文学基础,行文格式规范、表述通顺清晰,无明显病句或错别字。

二等

80-89分

作品主题积极健康,能够体现考生的开阔视野和家国情怀;写作内容符合题目要求,体现考生较好的审美素养、知识素养和对事物一定的观察提炼能力;叙事构思体现考生一定的形象思维、创意思维培养潜质;写作语言体现考生一定的文学基础,行文格式较规范、表述较为通顺清晰,无明显病句或错别字。

三等

70-79分

作品主题较为积极健康,能够体现考生具备一定的观察视野和理想情怀;写作内容基本符合题目要求,体现考生一定的审美素养、知识素养和对事物基本的观察提炼能力;叙事构思体现考生在形象思维、创意思维上的培养潜质一般;写作语言体现考生的文学基础一般,行文格式基本规范、表述基本通顺清晰,有一些病句或错别字。

四等

60-69分

作品主题基本积极健康,在体现考生观察视野和理想情怀方面不足;写作内容基本符合题目要求,在体现考生审美素养、知识素养和对事物基本的观察提炼能力方面表现不足;叙事构思体现考生在形象思维、创意思维上的培养潜质欠佳;写作语言体现考生的文学基础不佳,行文格式规范欠缺、表述通顺清晰不足,有明显病句或错别字。

五等

59分及以下

作品没有鲜明的主题立意;写作内容不符合题目要求,无法体现考生审美素养、知识素养和对事物基本的观察提炼能力;叙事构思无法体现考生在形象思维、创意思维等方面的培养潜质;写作语言体现考生的文学基础较差,行文格式不规范、表述不够通顺清晰,有较多病句或错别字。

附件:形体数据测量方法与要求

一、垂直尺寸

1.身高

考生直立,赤足,两脚并拢,头部面向正前方,身体站直背贴墙面,挺胸。测量人员用硬直尺压平头发至头顶骨骼处,测量头顶到地面的垂直高度。测量时不能塌腰、翘臀,要保持腰背自然挺立状态(见图1)。

2.身长

考生直立,两脚并拢,头部面向正前方。测量人员测量自第七颈椎点(即低头时颈椎下方明显的突起位置)至地面的垂直距离。测量时不能塌腰、翘臀,要保持腰背自然挺立状态(见图2)。

3.下身长

考生直立,两脚并拢。测量人员测量自臀褶线至地面的垂直距离。测量时不能塌腰、翘臀,要保持腰背自然挺立状态(见图3)。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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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平尺寸

1.肩宽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考生直立,双臂自然下垂,肩部放松,头部面向正前方。测量人员测量左右肩峰点(肩胛骨的肩峰外侧缘上,向外最突出的点,即肩膀两侧骨骼最外侧位置)之间的水平弧长。测量时不可过度扩肩或含肩,以免影响测量结果(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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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胸围

考生直立,双臂自然下垂,肩部放松,正常呼吸。测量人员测量经肩胛骨、腋窝和乳头的最大水平围长。测量时暂停呼吸,保持平静状态,不可过度吸气挺胸或呼气含胸(见图5)。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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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腰围

考生直立,两脚并拢,正常呼吸,腹部放松。测量人员测量胯骨上端与肋骨下缘之间腰际线(即躯干中间最细部位)的水平围长。测量时暂停呼吸,不可过度呼气与吸气、收腰,以免影响测量结果(见图6)。

4.臀围

考生直立,两腿并拢,正常呼吸,腹部放松。测量人员测量臀部最丰满处的水平围长(见图7)。

5.上臂围(左右臂皆可)

考生直立,手臂自然下垂,测量人员测量肩点和肘部中间处的水平围长(见图8)。

6.大腿围(左右腿皆可)

考生直立,两脚分开与肩同宽,腿部放松。测量人员测量紧靠臀沟下方的最大水平围长(见图9)。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7.小腿围(左右腿皆可)

考生直立,两脚分开与肩同宽,腿部放松。测量人员测量小腿腿肚最粗处的水平围长(见图10)。

8.脚腕围(左右脚皆可)

考生直立,两脚分开与肩同宽,腿部放松。测量人员测量紧靠踝骨上方最细处的水平围长(见图11)。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三、体重

考生稳定地站在体重称上,测量人员记录体重秤显示的数值,以kg为单位。

四、其他

测量要求:赤足、只穿内衣。测量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测量误差:体重+0.5kg,尺寸+0.5cm。

考生如有纹身、疤痕或者胎记情况应如实说明,详细描述具体位置和大小面积。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四开或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色彩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

考试形式:

1.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2.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3.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4.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为四开或八开水粉纸、水彩纸、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

1.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2.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考试目的和要求

(一)素描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要求:

1.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要求:

1.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2.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3.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4.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要求:

1.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3.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4.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五、考查范围

素描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石膏头像和人像。

色彩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风景,头像。

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的命题内容来源于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

六、评分标准

(1)素描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完全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正确把握对象的形象特征和动态结构,造型准确严谨,刻画深入,表现生动,具有较强的形象特征刻画能力与艺术表现力。

二等

80-89分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形象特征与动态结构有一定的认知,造型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素描关系比较明确,具有一定的形象特征刻画能力,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三等

70-79分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具备一定的造型能力,素描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效果一般。

四等

60-69分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人物形象塑造,刻画能力较弱,表现能力与整体效果较差。

五等

59分及以下

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不具备基本造型能力,对人物形象特征缺乏基本认识,画面效果差。

(2)色彩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完全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物体刻画深入,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富有美感。

二等

80-89分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调和谐,有一定的色彩塑造能力。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物体刻画较深入,有一定美感。

三等

70-79分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调及色彩关系比较明确,有一定的色彩塑造能力,画面整体效果一般。

四等

60-69分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画面物体的色彩塑造,表现不够生动,画面整体效果较弱。

五等

59分及以下

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色彩关系紊乱,画面整体效果差。

(3)速写(综合能力)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完全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正确把握命题的形象特征,风格把握准确,构图合理,刻画深入,表现生动,想象力丰富,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二等

80-89分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命题的形象特征有较好的认知,风格把握比较准确,构图比较合理,表现比较生动,画面整体效果较好,有较好的想象力。

三等

70-79分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具备一定的造型能力和风格特征把握能力,构图比较合理,表现缺乏生动,画面整体效果一般,有一定的想象力。

四等

60-69分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造型和风格特征把握,刻画能力较弱,表现能力与整体效果较差,想象力平庸。

五等

59分及以下

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风格把握能力不够,对形象特征缺乏基本认识,构图失当,画面效果差,毫无想象力。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书法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二)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提供篆书印刷体字样);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书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临摹须忠实于原帖的技法与风格特征,按试题提供的复印件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

3.创作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答题,不得更改、增加或减少文字内容,不得出现错字、别字;字体须繁简统一;勿写标点符号。

4.试卷答题区域不得落款、署名、钤印,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和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五、考查范围

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

书法创作科目的考察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六、评分标准

1.书法临摹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字形准确,笔法精到,整体协调,书写性强,气韵生动,形神兼备,无错别字。

二等

80-89分

字形准确,笔法精到,整体比较协调,书写性较强,气韵较为生动,无错别字。

三等

70-79分

字形比较准确,笔法比较精到,整体比较协调,具备一定的书写性。

四等

60-69分

字形不够准确,笔法不够精到,整体不够协调,书写性较弱。

五等

59分及以下

字形明显不准确,笔法不清晰,整体不协调,书写性差,未按要求完成答卷。

2.书法创作

等级

分值区间

评分标准

一等

90-100分

取法有源,笔法精到,结字妥贴,整体协调,书写性强,气韵生动,格调高雅,无错别字。

二等

80-89分

取法有源,笔法精到,结字合理,整体较为协调,书写性较强,气韵生动,格调较高,无错别字。

三等

70-79分

取法有源,结字较为合理,笔法较为精到,整体基本协调,具有一定的书写性。

四等

60-69分

取法不清晰,结字不够合理,笔法不够精到,整体不够协调,书写性较弱。

五等

59分及以下

取法无源,笔法不清晰,结字不合理,整体不协调,书写性差,未按要求完成答卷。

03

关于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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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考生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备考工作,现将我省拟定的艺术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公告如下,正式考试时间以《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分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统考。其中,艺术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器乐)、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戏曲类(京剧器乐)、戏曲类(地方剧种器乐)、戏曲类(戏曲作曲)、戏曲类(京昆表演)、戏曲类(地方剧种表演)、戏曲类(戏曲舞台监督)、戏曲类(戏曲形体)、戏曲类(戏曲导演)(戏曲类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先进行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后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在高考文化课报名时,专业类别要选择为“艺术(历史类)”或“艺术(物理类)”。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0日。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三个阶段。

二、艺术统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艺术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考务安排、网上打印准考证等。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8:00至12月5日18:00。

(二)报名网址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随即开展各项考务安排,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2023年12月25日8:00起;播音与主持类:2023年12月11日8:00起;音乐类:2024年1月1日8:00起;舞蹈类:2024年1月3日8:00起;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表演):2023年12月18日8:00起;表(导)演类(服装表演):2024年1月5日8:00起。

(四)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专业类别。报名结束后,笔试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三、缴费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

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下同)。

(二)书法类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

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三)播音与主持类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四)音乐类

笔试时间:2024年1月6日上午;

面试时间:1月6日下午至1月13日,

考试地点:笔试和面试均在西北师范大学。

(五)舞蹈类

考试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3日,

考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六)表(导)演类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下午至12月25日,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考试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1月14日;考试地点:兰州文理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七)戏曲类

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公布。

以上考试结束时间可根据各专业类别报考人数适当压缩或延长。

五、其他事宜

(一)统考内容及分值

各类别专业统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等按《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8号)执行。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采用“考评分离”方式组织考试,其余考试的面试环节均采用现场打分方式组织考试。

(二)统考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要求,艺术统考结束后,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各专业统考合格线,与统考成绩同时公布,统考合格人数不多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倍。

(三)艺术统考与高校艺术专业归类

考生应根据自身特长及我省统考覆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范围,参照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生统考合格后才能参加相应专业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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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关工作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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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于2023年12月初启动,有意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专业的考生,请勿错过自治区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

自治区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科类,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省际联考。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所有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艺术加试”并选择加试科类,艺术类考生可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中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各科类之间不得兼报。未按要求填报的,影响考生正常参加相关专业统考或校考以及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一)网上报名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5日,报名网址: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教育考试院”(www.xjzk.gov.cn,下同)。缴费采用线上集中方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考采用省际联考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5日,报名网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ganseea.cn)。缴费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以联考省份通知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戏曲类专业统考采用省际联考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缴费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等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考生须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考点等信息,逾期不予补报。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艺术类考生只能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中选择一类统考科类,所选科类须与高考报名系统中所选科类一致。

2.音乐类专业统考分为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两类,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单报一类或兼报两类,若兼报,音乐表演类所选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种类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器乐科目限一种乐器(中西打击乐除外),器乐考生应使用统考报名时所选的乐器种类进行演奏。

3.表(导)演类专业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其中报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单报一个方向或兼报两个方向,报考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不得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或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三、考试时间

1.音乐类:2024年1月9日至13日。

2.舞蹈类: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3.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4.播音与主持类: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5.美术与设计类:2024年1月13日至14日。

6.书法类:2024年1月13日。

7.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戏曲类:以联考省份通知为准。

四、考点设置

1.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点分别设置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奎屯市,考点具体名称及地址见准考证。

(1)乌鲁木齐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州、巴州。

(2)喀什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3)奎屯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奎屯市。

2.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置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3.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置在乌鲁木齐市(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

4.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采用省际联考(以联考省份通知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查处。

请考生密切关注“新疆招生”(xjzs140304)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详细了解我区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12月2日开考四省份(湖南、海南、甘肃、新疆)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新疆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问答

一、2024年,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条件是什么?

条件一: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号。

条件二: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所有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艺术加试”并选择加试科类,艺术类考生可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中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各科类之间不得兼报。未按要求填报的,影响考生正常参加相关专业统考或校考以及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有哪些?

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其中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两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科类,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有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及招生院校报考要求,确认选报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

三、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如何报名?

第一步: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并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艺术加试”并选择加试科类。

第二步: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教育考试院”(www.xjzk.gov.cn,下同),进入“新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报名。

四、2024年,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什么时间报名?怎么缴费?

(一)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5日,报名网址:新疆教育考试院。缴费采用线上集中方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考采用省际联考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5日,报名网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ganseea.cn)。缴费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以联考省份通知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戏曲类专业统考采用省际联考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缴费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等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五、2024年,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试时间?

音乐类:2024年1月9日至13日。

舞蹈类: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播音与主持类: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美术与设计类:2024年1月13日至14日。

书法类:2024年1月13日。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戏曲类:以联考省份通知为准。

六、2024年,我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科类的考点有哪些?

(一)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点分别设置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奎屯市,考点具体名称及地址见准考证。

1.乌鲁木齐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州、巴州。

2.喀什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3.奎屯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奎屯市。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置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三)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置在乌鲁木齐市(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

(四)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采用省际联考(以联考省份通知为准)。

七、2024年,我区采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何开展投档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

综合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未来将逐渐提高文化课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

八、2024年,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试科目有哪些?采用什么方式考试?

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

(一)音乐类

1.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统考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2.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统考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声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3.音乐教育(器乐主项)统考科目: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器乐)、副项(声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4.音乐教育(声乐主项)统考科目: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副项(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中西打击乐专业须准备2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高音类打击乐器。

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或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器乐或声乐主项)的考生,所选方向(主项)、唱法、乐器须一致,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不同方向中的分值比例折算最终成绩)。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若无音乐教育类副项科目考试成绩,最终成绩仅有音乐表演类考试成绩。

(二)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考试方式:集中,面试。

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考生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向一致。

(三)表(导)演类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统考科目: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考试方式:集中,面试。

2.服装表演方向统考科目: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考试方式:集中,面试(采用省际联考)。

3.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统考科目: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不同方向中的分值比例折算最终成绩)。

(四)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考试方式:集中,面试。

(五)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科目: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六)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九、音乐类各方向报考注意事项有哪些?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为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两类,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单报一类或兼报两类,若兼报,音乐表演类所选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种类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器乐科目限一种乐器(中西打击乐除外),器乐考生应使用统考报名时所选的乐器种类进行演奏。

十、表(导)演类各方向报考注意事项有哪些?

表(导)演类专业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其中报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单报一个方向或兼报两个方向,报考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不得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或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十一、舞蹈类专业统考舞种选择注意事项有哪些?

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考生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向一致。

十二、如何报考戏曲类考试?

报考戏曲类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艺术加试选择“戏曲类”,在艺术类统考报名时选择“戏曲类”。具体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如何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

参加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科类和层次的合格线。根据招生院校要求自行参加相应的校考。

招生院校校考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院校负责向社会公布,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及时关注招生院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按照院校相关要求参加校考。

十四、哪些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十五、艺术类统考违规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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