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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参考】2020-2022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微高考 · 艺术招生
2023-11-30
更三高考院校库

中华女子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地区

2022年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北京

478

483.13

497

河北

550.75

553.79

557.675

山西

608.8

611.93

615.2

内蒙古

632

647.75

669

黑龙江

--

--

--

浙江

546

547.25

549

山东

552.2

560.53

571.1

河南

641

671.6

692

湖南

296.4

297.63

299.3

广东

504

506.4

510

四川

250

252

253

陕西

--

--

--

视觉传达设计

北京

480

481.5

484

河北

551.725

553.69

556.825

山西

618.2

625.9

633.6

浙江

550

550.5

551

山东

558.2

561.01

565.85

河南

666

682.2

712

湖南

299.5

300.43

301.5

广东

509

515.5

522

四川

253

253.67

254

播音与主持艺术

河北

527

532.8

542.875

山西

464.72

483.77

513.07

黑龙江

342

345.8

348

浙江

570

574.25

581

安徽

667

672.5

678

山东

714.8

721.05

727.16

河南

813

825.4

855

湖南

743

746

748

广东

541

545.8

549

重庆

225

227

229

四川

245

250.5

256

表演(服装表演)

河北

543.9

545.03

547.05

浙江

533

540.75

548

福建

542.05

552.39

568.95

山东

498.2

519.28

558.2

湖北

246.42

247.47

248.48

湖南

300.7

303.64

307.2

录取办法:

1.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综合分计算方法与各省(区、市)招办投档规则一致(如省招办无统一综合分投档规则,则综合分按照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之和计算)。

4.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5.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我校原则上予以承认。

6.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8.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若各省(区、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另有统一规定的,按各省(区、市)教育考试主管机构要求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地区

2021年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北京

479

480.5

482

河北

546.988

548.07

550

山西

592.6

601.2

613.4

内蒙古

436

441.25

450

黑龙江

--

--

--

浙江

539

542

544

山东

546.8

547.55

549.45

河南

689

697.5

715

湖南

293.4

294.82

298.2

广东

501

503.4

506

四川

252

253.86

256

陕西

--

--

--

视觉传达设计

北京

482

484.5

490

河北

548.725

557.15

563.45

山西

613.6

616.9

620.2

浙江

544

547

550

山东

551.95

556.01

564.1

河南

658

676.25

703

湖南

294.7

297.53

299.1

广东

507

509.67

513

四川

254

257

259

播音与主持艺术

河北

--

--

--

山西

--

--

--

黑龙江

--

--

--

浙江

--

--

--

安徽

--

--

--

山东

--

--

--

河南

--

--

--

湖南

--

--

--

广东

--

--

--

重庆

--

--

--

四川

--

--

--

表演(服装表演)

河北

481.5

493.2

519.6

浙江

524

536.25

547

福建

588.65

599.91

610.9

山东

191.12

202.22

226.28

湖北

244.9

248

252.74

湖南

296.5

300.92

308.2

录取原则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平行志愿省份

投档比例为1:1,院校录取规则与省内投档规则相同。

2.非平行志愿省份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分)

(三)表演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1.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

综合分计算方法与省招办投档规则一致。对于省招办有统一投档规则,同时也允许院校提出自己规则的,我校按照省招办统一规定执行,不再另做规定。

2.无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

综合分=统联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第十八条 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我校原则上予以承认。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建立违规考生查处信息通报机制,学校按规定对校考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中华女子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地区

2020年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北京

492

495.25

502

河北

545

554.25

575

山西

568.67

572.6

579.66

内蒙古

680

685.71

695

黑龙江

487

489.5

493

浙江

山东

551.7

557.81

569.23

河南

680

698.57

729

湖南

295

296.33

298

广东

四川

252

253.33

255

陕西

233

239

262

视觉传达设计

北京

490

491.75

493

河北

542

552

565

山西

571.34

583.4

609

浙江

545

549.4

553

山东

551.6

564.2

578.63

河南

724

737.33

755

湖南

296

297.33

298

广东

492

494.67

498

四川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河北

--

--

--

山西

--

--

--

黑龙江

--

--

--

浙江

--

--

--

安徽

--

--

--

山东

--

--

--

河南

--

--

--

湖南

--

--

--

广东

--

--

--

重庆

--

--

--

四川

--

--

--

表演(服装表演)

河北

--

--

--

浙江

--

--

--

福建

--

--

--

山东

--

--

--

湖北

--

--

--

湖南

--

--

--

录取原则: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平行志愿省份

投档比例为1:1,院校录取规则与省内投档规则相同。

2.非平行志愿省份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分)

(三)表演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四) 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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