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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检查计划(精选17篇)

微高考 · 公文写作
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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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检查计划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矿山救护队在矿山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协助服务矿井查找安全隐患或问题,因此制定了本矿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计划。

年度计划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检查范围、参检人员、检查内容、工作流程、组织领导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矿救护队要组织救护队员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法规,了解矿井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性能,通过学习达到扩大和巩固知识面,加深对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在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时,要根据矿井具体情况做好分工,明确各专业负责人及检查的时间、地点、对象。检查结束后,要向受检单位通报检查结果,提交隐患整改建议书,双方签字后报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或施工,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受检的矿山要按“五定”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该停的停,该处罚的处罚,并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确保安全生产。对矿救护队检查出的隐患和提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认真履行确认手续。预防性安全检查结束后,矿救护队应认真总结,撰写检查分析报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矿救护队员在进行矿井预防安全性检查时,履行安全检查员的职责,行使安全检查员的权力。

1、在预防性安全检查中,要明察秋毫,及时发现矿井重特大隐患和制止矿井在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别是井下工人习惯性违章。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履行好《煤矿救护规程》规定,在预防检查中履行安全检查员的职责和权力。

2、在预防检查中,要做到认真仔细,有巷必查,有违必究,这既是当前矿救护队员在进行矿井预防检查不断提高检查执法水平的需要,也是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服务的需要。根据领导要求3个救护队员每月规定下井不少于6次,每次不低于3名队员下井,尽可能的实现全面覆盖检查,通过经常性的预防检查,使我们的队员对煤矿井下各个环节安全状况得以了解,一旦发生事故,通过平常熟悉了解的情况,在事故出现时能够准确分析判断灾区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科学地进行施救。

注意收集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及通风系统图,为实施救护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1、经常的开展矿井预防性安全检查,进一步熟悉井下巷道布置和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的分布情况及通风、瓦斯监控、排水、消防等情况,并对本矿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进行熟悉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了解各矿的巷道掘进变化及应急避灾避灾路线,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准确、可靠。

2、在井下现场检查时要抓住重点,着重查井下各个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应知应会的提问,对不懂的人员向矿安全科进行汇报,要求该矿对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再上岗,因为岗位职责都不懂,所以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一些职工在井下现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发生。

预防检查要仔细认真,并出据书面隐患整改通知书。

1、预防检查在分工时,要全盘考虑,充分发挥利用每一个救护队员的作用,根据煤矿井下现场工作地点的分布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去向,尽可能的实现全面覆盖检查。

2、在下井前提前准备好下井准备工作,需携带笔、本、瓦斯鉴定仪、测温仪等装备,对井下走过的各个巷道进行检查,不但提高对仪器应用的熟练程度,而且对矿井的安全生产起到监督作用。

3、队员下井预防性检查期间,需在井下查出至少一条不安全隐患,提高安全认识,切实提高队员对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力度,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工作地点,要立即停止所有工作。迅速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设置栅栏,提示警标,严禁入内,对瓦斯超限区域要进行断电,发现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5、对一般性隐患,能及时在现场处理的,要在现场督促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矿井“一通三防”、水灾、顶板管理等方面,要进行全面的检查。

6、上井后,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三联单,分别留矿安监科、安全科、救护队保存,要求矿井即时进行整改。

7、必须根据矿井整改的情况,派救护队员进行复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请示矿领导对矿井进行跟综监察,直至排除隐患。

年度计划还制定了矿山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考核办法,矿救援指挥中心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通报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查找情况,交流经验体会,表彰先进个人。

矿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的实施,将使矿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超前防范事故。矿救护队将根据所在区域主要风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特点,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切实发挥救护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安全检查计划篇二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商贸企业、餐饮住宿业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现工商贸企业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促进全镇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从事综合监管工作的人员有5名(兼职),分别是:刘开远、邱咏、陈光英、张芝信、李萌萌。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分管领导适时参加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1)把工贸行业分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工业企业

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器材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及演练,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劳保用品的发放登记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气

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罐的安全状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3.商贸企业

重点开展节假日、大型促销活动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4.住宿业

重点检查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员工培训是否经常、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安全规定是否落实。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安全检查计划篇三

根据《xxxx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车间、基地)消防安全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通知》(xxxx232号)文件要求,我部组成以xx项目管理部经理为组长,副经:消防安全检查总结)理为副组长,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桥梁项目管理部下属的四个项目部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1、各项目部均已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组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目部已按照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和使用计划,未发现有安全生产费用被挪用情况。

2、对各项目部的办公区、生活区等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个别项目部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现已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项目管理部。

二、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1、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良好,对电焊和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有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维修不及时,已责令限期整改。

2、施工现场的动火审批手续完善,对施工现场的拌和站、制梁场、油库、炸药库及民工宿舍、食堂、现场办公室进行了检查,对拌和站未安装避雷设施的限期进行安装,油库和炸药库的消防器材不足的责令其补充。

3、在对民工宿舍的消防器材检查中,发现有灭火器已失效,限。

期进行更换,尤其是对跨公路和铁路的消防标志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一律不准使用。

三、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各项目部已按照要求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小组及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了消防演练,并按照要求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尤其是对民工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

经检查,各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无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处于可控状态,但我管理部会加大督察和检查力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0xx年十二月八日。

安全检查计划篇四

近年来,市畜牧兽医局始终把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物质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重处,细化责任,认真查找“瘦肉精”监管薄弱环节,逐级落实“瘦肉精”属地监管责任,将饲料、兽药、养殖、收购、运输、检疫、屠宰等每个环节监管责任细化分解,从源头上防止“瘦肉精”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实行“瘦肉精”检验和检疫同步。

食品安全一直以来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息息相关。为此,我市特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共同为食品安全这座大厦增砖添瓦。

活动期间,开展工厂体验日、食堂开放日、安排抽样检验,并公布检验结果、开展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等活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是食品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初步统计,我市食品“三小”共有近15000家,从业人数近3万人。

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及监管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据了解,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轻重程度采取递进式设计,一般规定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登记证、注销信息公示卡,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并合理设计罚款起点,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降低罚款起点,以增强基层监管执法的可操作性。针对不同业态特点和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并与治安处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相衔接。

安全检查计划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活动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区政府成立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高福顺任组长,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王超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长根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队长王志朋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掌握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财政、文广新、住建、教育、卫生、民政、交通、科技、人防、粮食等部门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监管单位消防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和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员工消防素质,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本行业本系统抗御火灾的能力。

公安、规划、住建、安监、工商、文广新、发改、教育、卫生、民政、商务、人防等部门,严格项目的消防前置审核,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教育、文广新、司法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和受众不同,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定对象消防安全素质。

三、工作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5日)。各乡镇办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监督检查阶段(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在此阶段,要逐行业、逐系统组织开展行业自查。采取发布通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动员和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好四个时间节点的工作:

第一个时间节点:1月26日至1月30日。春节前,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检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教育、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对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文广新、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歌舞厅、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开展集中夜查行动,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社会单位要将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报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备查。

第二个时间节点:1月31日至2月6日。各乡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社会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全天在岗、联络畅通、反应灵敏、处置有力,防止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全面检查,落实清场断电等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统筹安排值班人员,留足应急力量,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到岗。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迅速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事件发生。

第三个时间节点:2月7日至2月14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社会单位将逐步恢复生产、营业,要在此期间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单位恢复生产、营业初期的安全与稳定。

第四个时间节点:2月1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要全面开展行业排查工作。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行政区域“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突出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按照整改人员、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四落实”要求,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全国“两会”前全部整改完毕。突出抓好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排查整治,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全面排查敬老院、养老院、幼儿园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指导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落实对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帮扶措施。区政府将对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要对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形成火灾隐患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乡镇办、社区和社会各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要按照“全覆盖”、不漏死角的原则,逐一分解、细化大检查各项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时限,一项一项地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要一律停业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决不能走过场。要强化治本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需要联合整治的,要齐心协力,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要结合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较多的情况,组织力量在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检查计划篇六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群众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状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贴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带给开水或贴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职责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职责人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用心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潜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安全检查计划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理念,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全检查行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全稳定。

根据镇安监站工作职责、检查人员、检查装备等情况及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突出对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建筑施工、蔬菜大棚、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发展的目标。

20xx年度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其次是针对蔬菜大棚住人及出租仓库的安全监管。

二是加大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开展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电梯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小区电梯的维保工作。

全年计划安排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635家。

(具体见附件二)。

(具体见附件三)。

为全面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

(一)监督检查行为是否规范。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考核。

(二)办事效率是否提高。检查人员应当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是否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安全检查计划篇八

20xx年春节将至,为了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镇政府决定于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0日期间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纺一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抓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努力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市场稳定。

二、工作重点。

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假日期间的`食品消费特点,以粮食、糖果、食用油、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卤制品、糕点、酒、饮料、儿童食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业服务单位、食品超市及批发企业和个体、集贸市场为重点监控对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不留死角、确保监管工作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

三、检查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到20xx年2月10日。

四、主要任务。

(一)配合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控和治理,严密监控果蔬农药残留。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检查工作,提高抽检频率,扩大抽查范围,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配合县质监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内的日常监管。

1、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推行食品认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流程、原材料把关、执行产品标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条件。

2、查处无证、无标准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取缔利用出租房屋无证照加工劣质食品的“黑窝点”。

(三)配合县工商局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1、审查商尝超市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货备案、索证索票、台账使用情况和食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是否超过保持期。查处虚假食品广告、食品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加强对名优品牌的食品真实性、进货渠道的审查。

2、合理调配12315电话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群众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四)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加强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1、加强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管理,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健全食品储存、加工设施、用具消毒等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承办“年夜饭”、婚宴、大型接待活动的宾馆和酒店;同时杜绝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不法行为。

2、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展开调查,妥善安置中毒人员并及时上报。

(五)配合县经贸局要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酒类市场监管。

2、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加强酒类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和销售伪劣酒行为。

(六)配合县水产畜牧局要严密监控和打击畜产品“瘦肉精”、磺胺类违禁药物滥用和水产品中氯霉素药物残留超标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追查销售渠道,杜绝流入市常要加大禽类养殖、屠宰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禽流感疫情;同时要强化对奶牛养殖场的监督管理,严把生鲜乳质量关。

(七)配合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执法和案件查处行动,维护执法秩序,保障执法工作和专项检查的顺利进行。对在联合执法中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五、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

1、各村街、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配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检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对象:主要检查县城区集贸市场(包括年华市场)、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超市、宾馆等单位。

(2)集中检查时间:20xx年1月20日一天。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领导,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2、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表要及时报食安办,值班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联络畅通;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检查结束后,各村街、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

安全检查计划篇九

根据《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县安办字[20xx]25号)精神,为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和田县交通局和运管站联合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精神,及时联系运管站开展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xx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我县交通局、运管站对我县县内班线客运车辆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车内配备灭火器的有效期检查、车辆营运证有效期检查和车辆其他安全设施的检查。检查地点有:上游站、拉依卡客运站、东郊站、斯马瓦提客运站、长途汽车站等客运站点和沿途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这次检查共检查车辆270余辆次,其中小轿车160余辆次,大巴车60余辆次,面包车50余辆次。

车禁止上路并分流车上旅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1少数驾驶员不知道车辆灭火器的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2个别车辆营运证过期,没有及时对车辆技术性能和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四、今后工作的计划。

1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向广大驾驶员宣传车辆防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道路稽查力度,不断督促司乘人员提高道路安全意识,保证车辆安全设施完备,一旦出现事故能有能力及时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和田县交通局。

20xx年10月13日。

安全检查计划篇十

落实分公司hse管理要求;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气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单位安全计划的实施情况。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

3、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次。

5、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专业共同参与,每月进行一次。各属地综合检查有属地主管组织,属地内各专业参与,每月最少进行一次。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制定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公司【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

4、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安环部有关人员进行。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专业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安全检查按程序文件要求执行。

安全检查计划篇十一

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矿业安全工作上的指示,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里有关领导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7、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

安全检查计划篇十二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水上道路施工企业。

1、综合性检查:全年组织4次;

2、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全年组织2次;

3、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全年1-2次;

4、专项检查:根据时节和上级部署及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一)规范检查文书。在对各单位检查督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督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使用规定的文书,做到手续完备。

(二)认真落实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建立举报制度。县局安全办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交通运输各单位也要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安全检查计划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工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区工信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区工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产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检查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依法加大安全生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供安全保障。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监管责任和管理人员具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到全员工作岗位、落实到各单位的全方位,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强化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学习,将《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暑等,纳入本单位学习内容,认真传达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部暑抓好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追责清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照单履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一)检查方式:实施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采取检查和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1.常规检查

(1)各单位自查: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要制定本单位日、周、月自查检查内容对照清单,按照清单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并抓好整改,隐患台账要和检查记录一一对应。

(2)行管部门督查检查:针对责任及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对所属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每月一次、对铁路监护道口每月4次进行督查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暗访、暗查。

2.专项检查

(1)春节、“两会”前检查:1月至2月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夏季防汛检查:6月至9月开展夏季防汛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各季防火检查:11月至12月对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及防火消防安全检查。

(二)检查方法: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各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各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一)安全生产和员工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工程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四)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八)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及备案的情况;

(九)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十)按照xx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十一)按照xx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责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施落到实处。

(二)定期排查整改。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日排查、周研判、月报告,重点事项立即整改。对上级交办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并上报情况。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细化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努力形成安全生产时时抓、安全管理人人抓、重点部位重点抓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安全考核权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请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本计划的内容制定本单位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检查计划篇十四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我校重点抓办的工作。,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拟定我校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

三、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

四、建立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学校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

六、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供货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一定不能放松,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提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我们不会有时刻不能放松的,一旦放松,学生的健康问题出现了,我校一定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为我校师生创造一个健康绿色的就餐环境。

安全检查计划篇十五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安全检查计划篇十六

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矿业安全工作上的指示,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里有关领导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4.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7.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

安全检查计划篇十七

为全面落实华能繁峙风电工程项目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文明施工基础,全面提高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证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组长:牛尚吉

副组长:李雅林

成员: 应为保 李慧军 张荣 刘日新

5、检查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规定的情况;

6、检查各施工单位“四项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9、检查各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3、在自查阶段,对内业(资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安全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施工方案报审和施工前交底记录,大型机械保修运行检查记录,各种安全台帐等。

1、20xx年03月01日至03月15日为计划准备阶段;

1.2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督促施工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编制工作计划。

4、20xx年05月26日至05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对历时三个月的工作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为下半年的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本文内容整理自网络,数据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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