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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微高考 · 保送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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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高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

体育学院创建于1976年,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课程与教学论(体育)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辽宁省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体育人文社会学省级重点学科、运动人体科学省级重点实验室。

一、招生专业、代码、办学类型、学制及办学地点

体育学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师范)(04020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3)。

以上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办学地点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调整。田径专项2人,足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篮球、排球、艺术体操、体操专项各1人,计划共招收10人。

三、保送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的运动健将,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4版)》(详见官方网站)中所列及我校招生项目的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四)鉴于体育专业的特殊性,身体和心理健康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我校: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0者;

2.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者;

3.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者;

4.肢体残疾影响专业学习者;

5.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等情形之一者;

6.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学习不能自理者。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文件精神执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入学体检结论为准,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学籍。

四、办理程序

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一)报名。2024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①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②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③电子证件照;④《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考试体检表》(应在具有高考体检资格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材料①②③通过保送系统提交,材料④请拍照或扫描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SHL@lnnu.edu.cn,原件由运动员保存备查,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

(二)选择专业。可在系统中申请我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师范)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无需参加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

(一)我校在2024年2月15日12:00至18日17:00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综合考核合格名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在2月19日12:00前完成运动员保送材料的初次审核。待教育部批准后,我校依据批复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将在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b.lnnu.edu.cn)发布,录取通知书预计在7月底发放。

六、其他说明

(一)运动员须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

电话:0411-82158313 邮箱:lsdjw@lnnu.edu.cn

八、联系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

电话:0411-82158993、17615158294(韩老师)

传真:0411-82159880

电子邮箱:zsb@lnn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16029

网址:http://zsb.lnnu.edu.cn或www.lnnu.edu.cn

微信公众号: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LNNU_zsb)

(二)体育学院(负责学生培养)

电话:18940919889(孙老师)

电子邮箱:SHL@lnnu.edu.cn

网址:https://tiyu.lnn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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