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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微高考 · 招生简章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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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学,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并设研究生院和9个住宿学院(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广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广东省重点专业7个,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持续进行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水平得到国内外认可,知名度越来越高,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2位。

学校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实施英语提升计划,学生在境外交流和求职应聘时具备更强竞争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法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30个国家和地区124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同时积极邀请众多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到校访问,为师生开设课程、讲座。

热诚欢迎台湾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14人,招生专业详见《汕头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资格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台湾地区2024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英文三门考试科目均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社会或自然(根据报考专业科类要求)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链接:https://www.网址未加载/z/tw/)进行注册报名。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报名系统:

1.《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凡通过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我校查验、核准本人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个人陈述(内容可包括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000字,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3.推荐人意见(推荐人一般应为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

4.学测各科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须加盖学校公章)。

5.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6.可以体现考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和考核

(一)审核时间: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二)我校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我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 并再次审核。

(三)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我校审核完成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并于面试前2周左右邮件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详见邮件通知内容。

六、录取和录取确认

(一)录取规则:综合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确认: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不含书费)人民币: 5510元—766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八、入学和身体检查

秋季入学。入学期间,由学校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经注册者即成为我校的正式学生。身体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九、毕业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咨询、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二) 联系单位: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

(三) 邮政编码:515063

(四) 联系人:陈老师、区老师、张老师

(五) 电话:0754-86503666、86503665、86502403

(六) 传真:0754-82510510

(七) 电子邮箱:o_zsb@stu.edu.cn

(八)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由汕头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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