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课分数并列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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