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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Ai高考 · 高水平运动员
2022-01-19
更三高考院校库

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有关规定,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将面向全国(除上海、港澳台外)选拔女子排球、男子足球、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一、项目与计划(总数不超过42人)

项目

小项(位置)

计划

女子排球

共6人

主攻

0-2

副攻

0-2

接应

0-2

二传

0-2

自由人

0-2

男子足球

(11人制)

共11人

守门员

0-2

前锋

0-5

中场

0-5

后卫

0-5

田径

共25人

100米(男子、女子)

0-3

200米(男子、女子)

0-3

400米(男子、女子)

0-3

110米跨栏(男子)

0-2

100米跨栏(女子)

0-2

400米跨栏(男子、女子)

0-3

跳远(男子、女子)

0-3

跳高(男子、女子)

0-3

三级跳远(男子、女子)

0-3

标枪(男子、女子)

0-3

铁饼(男子、女子)

0-3

铅球(男子、女子)

0-3

800米(男子、女子)

0-3

1500米(男子、女子)

0-3

5000米(男子、女子)

0-3

10000(男子、女子)

0-3

10000米场地竞走(男子)

0-2

5000米场地竞走(女子)

0-2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办理2022年度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文理兼收,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高考选考科目查询见http://zs.hbue.edu.cn/)。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本人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明材料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学历和运动成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田径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二)排球、足球项目

排球分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五个位置,足球分守门员、前锋、中场、后卫四个位置,报名时均须选择对应的位置(各项目限选1个位置)。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分赛区除外)。

特别提示:报名条件规定的比赛范围、成绩或证书的有效性如下: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详见附件1。

(2)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9年7月—2021年12月。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必须与报名项目完全一致(田径小项目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考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22年2月17日8:00—2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报名并确认志愿,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平台打印申请表,由本人亲笔签名,教练员签署推荐意见,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盖章)扫描件;

(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扫描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专业测试现场报到时须提供整册原件;如有多次获奖均符合条件的,仅提供其中一次即可);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见附件2)扫描件;

(6)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扫描件。

(7)考生报名时请写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名称及名次,注明高考报考的文化课科类:文科、理科、综合改革,如信息错误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8)没有明确拟选专业者视为报名无效。

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一致,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2.文化课报名考试:

(1)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可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 必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2)其他考生须在生源地所在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3月中上旬在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三)兴奋剂检测

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前须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人身安全保障

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须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减轻考试期间意外伤害带来的损失,降低风险。

(五)体育专项测试

1.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

2.报考田径和女子排球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且在测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与测试时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登记照片且加盖高中学校公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运动员等级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有关竞赛秩序册及成绩册复印件及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登记照2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材料审查通过并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后,领取准考证。

报名表及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存档,概不退还。

(六)各专项测试内容

1.田径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测试项目均采用人工计时与丈量。

2.排球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七)收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八)专项测试成绩发布

1.学校在考生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考生可在报名平台中查询成绩。

2.考生对学校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发布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学校只对成绩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评分,复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回复考生,逾期不予受理。

3.考生对复核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学校信访部门(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的专业测试争议申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仲裁机制,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测试争议申诉结果答复考生。仲裁机制一经启动,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

四、选拔与入围认定

(一)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

(二)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专项测试成绩(足球项目以体育总局科教司举办的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建队需要,分项目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入围资格名单。

(三)学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将对所有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公示合格的考生,应按各省相关要求填报学校志愿,学校分以下三种类型择优录取:

(一)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的,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本科批次已合并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高水平运动员安排在会计学、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法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等专业录取。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专业学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高水平运动员可根据意愿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转入其他专业。

六、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各个环节,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学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学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职工本人要提前向所在部门及招生办公室申报并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录工作。录取的教职工子女和亲属信息要在校内公示,并主动接受监督。

(四)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所有考评人员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均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告并申请回避。

严格执行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的人员,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五)严禁二级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

七、其他

(一)如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武汉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方式: 027-81973717(招生办公室)、027-81707742(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928767516(湖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咨询QQ群)

监督电话:027-81973936(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邮箱:zs@hbue.edu.cn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比赛范围

1、全国、国际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主力上场队员证明

考生姓名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所在运动队名称


报考项目


考生在该队服役时间


考生在队中位置


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名称


请在此栏从考生上场情况、首发情况、上场时间等方面详述考生是以上比赛主力上场队员的原因:

教练员(签字)


教练员联系方式


证明单位负责人

(签字)


证明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证明单位公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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