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1〕38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 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沪 教委学〔2022〕2 号) 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 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 生。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 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 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 护理、药学、呼吸治疗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 业色盲色弱不宜; 学前教育专业语言表达缺陷者不宜。
(三) 空中乘务专业需我校专业面试合格方可报考,面试 时间及报名资格详见学校官网。(已获得我校专业面试合 格证的学生无需再次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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