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线上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精神,我院将于2022年继续进行单独招生,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负责审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
(二)招生工作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实施。
三、招生对象
取得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所有参加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在2021年11月16日至27日完成高考报名;
2.2022年4月7日—4月9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单独招生考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
(二)打印准考证
1.考生在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1日登录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准考证上面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2.2022年4月10日在学院官网公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五、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一)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在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因受疫情影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所有考生进行线上考试,考试分值总分均为300分,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不同类别考生考试方式及科目如下:
1.赤峰市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根据赤峰市教育局组织的2022年高三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总分300分进行折合,根据折合后的成绩进行录取。折合办法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专业一、专业二各50分。
2.赤峰市域内及市域外的普通高中考生:试题由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等组成文化综合试卷,总分300分;文科侧重语文的考核、理科侧重数学的考核,其他科目难易程度均等。
3.赤峰市域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试题由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分专业的专业综合考题组成,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共150分,专业综合150分。
(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线上考试要求:
1、考生考前必须下载“钉钉”APP进行模拟考场演练,根据单招考试微信群学院老师的指导,模拟考试期间拍摄角度,熟练掌握考试流程,必须提前确定好拍摄近身和全景画面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应保持手机摄像头与考生高度处在同一水平线,避免仰拍或俯拍,拍摄画面以拍摄考生全身镜头和电脑屏幕及考试场所独立全景画面为主。
2、考生必须使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登录考试,线上考试网址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nmjtzytest.good-edu.cn/点击页面内单独考试入口开始考试,同时考生根据提示使用手机摄像头完整展现身份证、《单独招生准考证》、考生本人面部完成本人身份核验,考中不得切换考试界面,保持安静,无人员走动和其他声响。
3、考试全程录像,违反考试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清”原则是指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其他学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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