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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规则,怎么录取考生?(含考试安排)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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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招生持续火热,不少家长对于综合评价招生格外关注,不错过任何一次踏入名校的机会。嘉兴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具体考试安排是什么?什么时候考试?更三高考整理了“嘉兴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规则,怎么录取考生?(含考试安排)”相关信息,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嘉兴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规则,怎么录取考生?(含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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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嘉兴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官网原文: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按照测试类别填报,考生只能选报本人参加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别之间不予兼报,同一测试类别内的专业均可任意选报(不受学校报名系统中拟报考专业限制)。

(二)录取规则

实行分测试类别录取,对同测试类别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测试类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测试类别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在同一测试类别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未按测试类别填报、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考生位次号先后排序。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二、2023年嘉兴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一)书面评审

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师范类按照不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物理类和普通类按照不超过各类别招生计划数8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入围考生名单。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若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入围先后按A等数、B等数、A+B等数排序。若仍相同,则一并入围。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经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两类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的考生。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的考生。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省级赛事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主办单位: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或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主办单位:中国写作学会)或“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主办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获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6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测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

(二)书面评审:2023年3月13日至3月20日;

(三)评审结果查询、缴费: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四)测试通知书打印:2023年4月12日至4月16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2023年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2023年4月25日起。

三、嘉兴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四、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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