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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安排,录取政策公布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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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招生是高校特殊招生的重要途经之一,是一种新型的招生录取模式。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校考具体安排是什么?什么时候考试?更三高考整理了“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安排,录取政策公布”相关信息内容,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校考安排,录取政策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详情如下: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

2.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或位次号)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

3.我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其他要求:

(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3)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语种不限。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其中1类考生按照学考换算总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专业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名单。当存在同分考生时,报考小学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报考生物科学(师范)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生物学、物理、化学、技术、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报考化学(师范)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化学、物理、生物学、技术、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若排序仍相同,则最后一名同分同排名考生均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2类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中的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直接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名额单列。

3月16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考费,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缴费标准:140元/人。

2.缴费时间:2023年3月17日8:00至3月22日17:00。

3.缴费方式:

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考申请”中的“网上缴费”按钮,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缴费方法后按提示进行缴费。

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测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和内容: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4.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5.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我校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专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对2023年高考考生有重要参考意义,招生简章内包含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办法、考试安排及录取办法相关信息,考生应仔细查看,提前做好报考准备。

点击查看: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什么?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全是两码事!

考试科目:各个大学不同,见当年招生简章,一般各高校会在3月底4月初发布当年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考试内容:各个大学不同,见当年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一般在4月-5月报名;6月中下旬进行校测。

作用:能充分考虑考生的禀赋差异和环境差异,既帮助考生找到自己最为擅长的专业领域,又能够提升高校招生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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