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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Ai高考 · 招生简章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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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空中乘务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106,江苏招生代码:1431。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省高水平建设院校),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简介:我校坐落在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是江苏省第一所冠名“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校,具有65年办学历史,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文明校园,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占地面积1061亩,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是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专业和计划

第七条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是培养热爱民航事业,具有较高职业技能与素养,较强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一专多能的国际化、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其就业方向是航空公司、机场、高铁、星级酒店、旅游观光等相关高端服务行业。

第八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空中乘务专业计划,经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九条招生条件: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在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前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第十条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2〕48号)要求,同时建议考生:

(1)心理健康、阳光积极。

(2)净身高:男生174CM—184CM,女生163CM—174CM。

(3)视力:女生:单眼矫正视力C字视力表0.5(含)以上;男生:单眼矫正视力C字视力表0.7(含)以上。

(4)身材匀称、五官端正,面部无严重痤疮、痘印;牙齿排列较整齐,无明显异色;面部、颈部、手部、小臂、小腿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自残痕等;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

(5)无色盲、色弱、斜视;无“O”、“X”形腿;无纹身、狐臭;无精神病史和各类慢性疾病;肝、肾功能正常;

考生其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拟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组织面试,不参加面试的不予录取,具体报名流程及面试安排另行公告。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其网站上(https://www.jseea.cn/)填报志愿。根据面试成绩和中职职教高考中的文化成绩相加计算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位次,如有考生放弃则按总分成绩顺延确定预录取位次。如总分相同,按其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位次,如仍有同分情况,则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位次。

第六章其他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空中乘务专业学费:5300元/学年。注:学生参加实习、就业时,学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推荐费。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住宿费(苏价费【2002】369号)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生,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第十六条学校奖助体系完备,设有奖、助、贷、补、勤、减、免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校奖学金、锦宸、小鹤奖学金等各种奖励;设有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生)、各类社会助学金(最高达 4000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申请建档立卡减免学费,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初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初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注册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学生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九条凡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条招生办网址:http://zs.tzpc.edu.cn、QQ群:816506153;QQ:1666395168、微信公众号:tzpczb、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手机:15751155055、考生申诉电话:0523-86055003、邮箱zsbtzy@163.com。

第二十一条本院郑重提醒未与任何机构合作,本章程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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