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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Ai高考 · 招生简章
2023-05-04
更三高考院校库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2023年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所属本科

专业类

学制

授予

学位

招生

计划

学费(元)

住宿费(元)

1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类

2年

管理学

160人

4600

有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2年

工学

40人

4900

二、报名条件

1.招收2023年河北经贸大学(含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河北经贸大学(含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

2.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每名考生最多可报2个专业志愿。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hueb.edu.cn)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1,需签字确认后将扫描件发电子邮件)和《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电子邮箱),附件1和附件2中填写的信息务必保持一致,并于2023年6月16日17:00前,按要求将材料发送至jmdxzs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为考生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如下:

1.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扫描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3.考生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尺寸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大小在20-42KB之间,蓝底,并以身份证号命名(建议使用毕业生图像采集照片);

4.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5.考生本人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彩色扫描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6.考生本人本科阶段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扫描件。

四、选拔与录取

1.学校不设考试环节。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方式由考生申请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各专业具体评审办法将于6月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学校将依据考生总成绩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按照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接受专业调剂。

3.学校拟于2023年7月底前在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4.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hueb.edu.cn

5.招生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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