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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通用五篇)

Ai高考 · 范文大全
2023-05-25
更三高考院校库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篇一

一、住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住院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住院号;所有住院病人均应按要求佩戴腕带,腕带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诊断等。

2.护士为病人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操作、治疗、护理、检查及转运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至少同时使用2种以上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当同病区出现同名病人时,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将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作为病人的身份识别依据。

4.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住院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5.病人在进行检验、放射、超声等诊疗时,操作者需认真核对病人腕带上的信息,并让病人或其近亲属陈述病人姓名再次核对,以确保病人身份正确。

6.若腕带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向病人做好宣教,以取得配合。

7.鼓励病人参与身份识别的所有阶段,使其了解病人身份识别错误带来的风险,及时表达对安全及潜在错误的关心,询问对其治疗的正确性。

8.将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纳入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督查落实,持续改进工作。

二、门急诊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门诊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就诊卡号。

2.门、急诊病人由病人或家属提供病人信息,病人或家属自己书写病历眉栏信息,以保证病人信息的准确性。

3.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病人等应佩戴腕带。

4.腕带应清晰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等信息,字迹清晰、工整。

5.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就诊卡卡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6.需手术或住院的病人,由接诊医师联系手术室或病房,由急诊护士和接诊医生核对病人信息,最少2种识别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等,并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7.急诊护士或接诊医生与病房或手术室护士进行2人核对,交接病人病情、治疗、药物等,并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名。

三、转科交接病人身份识别登记制度

1.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病人转科交接时,应加强病人身份识别,确保病人安全。

2.检查病人腕带、生命体征、药物治疗等,整理病历、准备物品,据实填写《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必要时准备抢救物品,确保病人转运过程的安全。

3.与接收科室进行详细交接,接收科室护士让病人或其家属陈述病人姓名,确认病人身份,并认真查看病情、皮肤、药物、检查等。无疑问方可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同名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所有住院病人均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病人的标识。

2.如遇住院同名病人,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使用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核对病人身份。

3.门诊如遇同名病人,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采用姓名、年龄、住址及就诊卡号核对病人身份。

五、身份不明病人的身份标识方法

1.医护人员接诊身份不明病人后由接诊医护人员为病人按“无名氏+数字序号”进行临时命名,如果有多名病人时按“无名氏

1、无名氏2”等顺延。

2.如病人住院,由住院收费处将病人的临时命名输入信息系统,获取住院号。3.如病人在住院期间身份已确认,将信息系统中病人身份信息更改。

4.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病人腕带上的姓名及住院号/就诊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六、新生儿/婴儿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由助产士或护士给新生儿戴上双腕带,认真填写母亲姓名、新生儿出生时间、体重、性别、床号、住院号,作为新生儿身份识别标识(如系双胞胎分别用大小区分),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双足系上腕带(特殊情况双手),实行双腕带管理。留取母亲手拇指印和婴儿右脚印保存在病历中存档

2.护士在为新生儿进行沐浴、给药、接种、采集标本等各种治疗、护理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至少同时使用2种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如:母亲姓名、住院号、出生日期等,禁止仅用床号作为识别唯一依据。(双胞胎用出生时间区分大小)

3.做好手术室/产房/病房之间的新生儿转交接工作。助产士和病房护士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评估新生儿情况,包括面色、呼吸、皮肤等,若无疑问在 “产房与病房产妇及新生儿交接单”上签名。

4.母亲转床时,必须同时更新新生儿腕带信息,并做到双人核对,并落实相关记录和交接。5.新生儿需外出会诊或检查时,必须有工作人员及家属共同陪同并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确保新生儿安全。

6.一旦发现腕带等身份标识不清或遗失、脱落,应及时补齐,新补腕带须与原腕带信息和病历信息核对,经护理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系上。

7.出院时,与母亲/家属一起认真核对腕带上的信息,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8.护理质控小组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新生儿身份查对情况,有督导并有记录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篇二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目的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均应采用本制度规定的2种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保证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杜绝因身份识别而导致的异常事件。2 范围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医技、药剂及财务、后勤、餐饮等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的人员。3 定义

3.1 患者服务:指任何涉及患者干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如给药、各种穿刺等)、有创操作(手术、腔镜等)、任何诊断性操作(各种激发试验等)、辅助检查、问诊等。

3.2 腕带:一种方便医务人员核对患者身份的含有多种信息的识别带,住院患者腕带上有便于移动设备识别的二维码,记录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住院日期、各种医疗信息等)。3.3 操作物:指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血制品、饮食单、输血申请单、输血记录单、检验申请单、检查申请单、手术通知单等。所有操作物上均有两种身份识别信息。

3.4 住院号:患者在本院办理住院手续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为本次住院特有,又称病案号。4 内容

4.1 所有工作人员在采集患者身份信息时都要严格核对患者的有效证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4.2 身份识别信息及方式:同时使用两种方式识别患者身份,但不包括患者房间号和医院特定位置。4.2.1 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两种身份识别信息,出生年月日各采用yymmdd编码(如2001年1月1日编码为20010101);

4.2.2 住院患者使用“姓名”和“住院号”两种身份识别信息,病室号和床号不能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

4.3 患者身份识别时机:在进行诊断性操作、提供治疗和其他操作前识别患者身份。4.3.1 为患者问诊、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及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前。4.3.2 为患者实施各种辅助检查前,发放患者检查报告前。

4.3.3 临床进行的所有治疗和操作前、侵入性操作前、手术前均要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4.3.4 患者转科交接时。

4.3.5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送陪检患者前,膳食科工作人员发放膳食前。

4.3.6 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按《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执行。

4.3.7 nicu接受患儿母亲母乳前。4.4 身份识别方法:

4.4.1 有移动系统支持:让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同时应用pda扫描患者腕带和相应操作物,核对姓名、或姓名、出生日期,进行患者识别。4.4.2 无移动系统支持或当移动系统出现故障时:

4.4.2.1 门急诊患者:让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和出生日期,采用刷卡的方式核对诊疗卡上的患者信息;不能刷卡时,核对门诊病历或治疗单上打印的患者姓名及出生日期。

4.4.2.2 住院患者:

4.4.2.2.1 当患者意识清楚、语言表达清晰时: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核对腕带与操作物上的姓名和。

4.4.2.2.2 患者意识不清或语言表达障碍时,存在两种情况:

4.4.2.2.2.1 有家属陪伴时,由患者家属报患者姓名,核对腕带与操作物上的姓名及。4.4.2.2.2.2 无家属陪伴时,由操作的医护人员自行核对腕带与操作物上的姓名和。4.4.2.2.3 新生儿:母婴同室新生儿(普通病房的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同普通住院患者。母婴分离情况下(包括nicu、picu、cicu)新生儿出入院应严格核对新生儿父母信息,避免抱错。参照《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

4.4.3 特殊患者身份识别标识方法:确保特殊情形下正确识别患者。

4.4.3.1 身份不明的患者: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使用“接诊年月日+无名氏+当日逐人顺序编号(如20170910无名氏01、20170910无名氏02;20171108无名氏01、20171108无名氏02))”和id号(住院患者住院号;门诊患者门诊号)。

4.4.3.2 急诊入手术室或急诊入icu患者,因急需抢救不能当时办理住院手续时,让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由接诊护士用备用腕带书写临时腕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与患者或家属核对后固定于患者手腕,用于走绿色通道时的身份识别。事后,督促家属及时补办住院手续,打印正式腕带以更换临时腕带。

4.4.3.3 人工辅助生殖患者身份识别

4.4.3.3.1 使用指纹识别系统:开启指纹识别系统,验证患者夫妻双方指纹,验证成功后,验证患者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护士对照患者信息书写腕带(夫妻双方姓名、病历号),与患者核对无误后给女方佩戴腕带。

4.4.3.3.2 指纹识别系统故障时,医护独立双核对患者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核实身份无误后,护士对照患者信息书写腕带(夫妻双方姓名、病历号),与患者核对无误后给女方佩戴腕带。

4.4.3.4 新生儿:

4.4.3.4.1 姓名:有出生证明且已取名的新生儿,用自己姓名。尚未办理出生证明的新生儿用其“母亲姓名之子或女”命名。例如,母亲姓名为“李思”,新生儿则命名为“李思之子或女”。多胎者用数字排序区别,编码规则举例如下:“李思之长子或女”、“李思之次子或女”、“李思之三子或女”,以此类推。

4.4.3.4.2 :产科的新生儿出生后立即建立,此与母亲相关联,产科以外的新生儿按普通住院患者管理。

4.4.3.5 外国人:其名字按照护照上的英文姓名作为患者姓名。4.5 腕带管理:

4.5.1 腕带信息:普通住院患者的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住院日期、二维码等。产科新生儿腕带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院号。急诊留观、急诊抢救、门诊手术患者的腕带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4.5.2 腕带佩戴对象及时机:

4.5.2.1 急诊抢救患者:由预检分诊护士与患者或患者家属核对无误后予以佩戴在手腕上。4.5.2.2 急诊留观患者:由留观室护士与患者或患者家属核对无误后予以佩戴在手腕上。4.5.2.3 门诊手术患者:由门诊手术室护士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核对无误后,予以佩戴在手腕上。4.5.2.4 住院患者:由责任护士与患者或患者家属核对无误后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4.5.2.5 产科新生儿:新生儿娩出后由助产士与新生儿母亲共同确认新生儿的性别后,打印新

生儿腕带,经双人核对后,立即为新生儿佩戴在右侧脚踝上。剖宫产新生儿娩出后,由助产士填写并打印腕带,经助产士和巡回护士双人共同核对无误后即刻为新生儿佩戴。

4.5.3 腕带管理要求:

4.5.3.1 打印:住院患者办理住院时由住院处工作人员正确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后打印腕带并交予患者,告知防止丢失。急救、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患者和网络瘫痪时:由护士用黑色记号笔(细端)填写患者腕带信息,如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院号,字迹端正,严禁涂改。

4.5.3.2 佩戴:由护士与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核对患者信息无误后佩戴在手腕或脚踝上,松紧适宜(以容一指为宜),水肿患者观察腕带松紧度,发现不适及时更换。特殊情况患者(如严重烧伤、过敏患者):把腕带系在与患者体腔相连的管道上,无管道者固定于患

者上臂衣袖上。母婴同室的新生儿执行单腕带,无陪护新生儿执行双腕带管理。

4.5.3.3 腕带遗失或污损时:由发现护士立即手工填写临时腕带与家属或医护人员核对无误后佩戴,后凭入院押金单到住院处重新打印腕带。

4.5.3.4 腕带信息错误时:如果护理人员在佩戴之前发现腕带信息错误,需要联系住院处说明错误信息,同时让家属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返回住院处修订信息,重新打印腕带。

4.5.3.5 出院、转院、死亡:由责任护士为患者摘去腕带并毁型处理,确保患者信息不泄露。4.5.4 患者及家属教育:

4.5.4.1 告知患者及家属腕带佩戴的必要性,不得随意移除。

4.5.4.2 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询问姓名时,务必清楚应答患者全名。4.6 监管及改进:

4.6.1 科室监管:各科室负责人要把员工对患者进行有效身份识别作为长期监管的质量项目,使用《患者身份识别规范执行率查检表》,每月进行常规检查和个别抽查,并纳入科室人员的绩效考核。

4.6.2 职能部门监管:医务部、护理部、质控部等相关部门对各科室有效身份识别制度的落实,使用《患者身份识别规范执行率查检表》进行常规监管,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数据的收集,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作人员正确识别患者身份的效果,保障患者安全。4.6.3 培训及改进:护理部根据监管结果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和案例教育,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必要时给予强化培训或处罚。相关文件

5.1 《美国医疗机构评审国际联合委员会医院评审标准(第六版)》 5.2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6 表单及附件:

6.1 [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 6.2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流程] 6.3 [患者身份识别规范执行率查检表]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篇三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

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

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

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填写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3)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查对,做好手术前准备;认真与手术室护士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生命体征、手术前准备、药物情况等,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患者对接记录单。

(4)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填写手术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icu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搬运安全;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瞳孔、生命体征、输液、各种引流、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病房患者与icu

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6)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子宫收缩情况、会阴准备情况、胎心音、药品、并发症等,填写病房与产房患者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7)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分娩情况、会阴情况、子宫收缩情况、药品应用情况、新生儿情况等,填写产房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8)导管室与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保证搬运安全;导管室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术式、穿刺部位、鞘管、止血方式、意识等,填写导管室与病房患者对接记录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

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

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

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色腕带,病危、病重、一级

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色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色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

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五、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六、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七、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八、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

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

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九、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

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

十、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医用腕带标识对病人身份进行24小时随身标识。腕带标识上应标明:病人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等,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2、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等,必须核对腕带标识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3、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4、当且仅当病人出院时,医护人员才能将病人佩带的腕带标识除去。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腕带标识保留在尸体。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篇四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是诊疗活动的重要步骤,是确保各项检查、治疗安全、准确执行的基础。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各项检查、治疗的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减少医疗隐患,特制定本制度.一、患者身份识别的内容、方式

患者身份识别贯穿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整个过程,其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病区、床号、住院号等。患者身份识别的方式主要包括:与患者与家属沟通,获取准确的信息;查阅患者的病历资料,两名以上的医务人员共同确认;腕带识别等。

二、患者身份识别的程序(一)入院时的患者身份识别

1、患者住院实行实名制,入院登记处应认真核对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及其他有效证件等),确认患者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后,填写并打印住院患者病案首页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病区、住院号等).若患者处于神志不清、无亲友陪伴、危重抢救等特殊情况下,暂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或家属必须如实提供其基本资料,以利于入院登记处的信息填写和患者进入病区的身份核对。

2、患者进入病区后,护理人员应先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根据患者的语言、行为能力,采取恰当的方式,准确获取患者身份信息。同时将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与病案首页进行核对,内容无误后规范地书写腕带。腕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一病床、住院号、过敏药物等.孕产妇入院时,除核对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应核对孕产妇的准生证。

3、将患者安置到病床后,护士应向患者及家属解释佩戴腕带的目的和意义,取得患者及家属的配合。再次与患者及家属核对腕带内容,确认无误后佩戴于患者手腕,若双手手腕均不适宜佩戴时,可改在脚跺部佩戴.4、急诊进入抢救室的患者,若神志清楚或有家属、亲友陪伴,则应在抢救生命的同时,确认患者的身份,并为患者佩戴腕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若其神志不清,且无家属或亲友陪伴,急诊抢救室的护士应立即为患者佩戴腕带,腕带内容包括临时编号、患者的性别、初步诊断等。待患者病情稳定或讲入病区后,病房护士应重新采集并核对患者临时腕带上所载的信息,并更换正式腕带。

(二)住院过程中一般患者的身份识别

1、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等各种诊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核对患者基本信息。

2、在给予患者化疗、放疗、介入、手术、拨牙等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除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好腕带身份识别外,还应认真核对患者的病历相关信息,包括病理结果、影像学资料等,并应当以主动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最后确认手段,防止误诊误治。

3、患者因病情需要出科室接受检查或治疗时,应携带其申请单及x片等相关影像学资料,医务人员应严格核对申请单与腕带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内容,严防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发生身份、部位或方式的错误。

(三)、特殊场所的患者身份识别

特殊场所是指人群聚焦、人群流动快或者风险较高的诊疗场所,包括急诊抢救室、输液厅、产房、高压氧舱等地方.1、非住院而需要进入特殊场所诊治的患者,为避免人 员流动大造成误诊、误治,护士应为其佩戴临时腕带,腕带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住院患者到特殊场所接受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先与患者及护送人员一起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及腕带内容,以确认患者身份.(四)围手术期的患者身份识别

1、患者手术前一日,主刀医师、麻醉医师应亲自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确认患者身份的同时,获得患者及病情和手术、麻醉的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房护士在核对患者的身份与病历后,按照医嘱的要求做好术前准备。

2、手术当日患者进入手术室前,手术医师应在患者的 手术切口部位用蓝色划线笔进行显现标识,并与患者及家属仔细核对基本信息、腕带及手术相关内容,核对无误后填写《手术病人术前确认记录单》的相关内容。

3、体表标示(手术部位的划线):位于体表可以标示的手术切口部位原则上必须用蓝色记号笔划线标示;位于眼球的手术切口可以在相应眼睑皮肤用“。”标示;位于口腔粘膜、腔管内进行的手术体表可以不标,但表格中必须用红笔标出,无法用线标出的如经尿道电切术可以用“0”在示意图中对应部位标出;其他体表切口均用红笔在示意图相应部位划线标出;以上体表手术部位划线时一定要和病人或家属做必要的沟通,说明体表划线是为了明示手术部位,但手术切口的长短与划线的长度无关;表格中划线仅是明确部位,与实际手术切口的具体形状无关.4、《手术病人术前确认记录单》前五行病人基本信息及手术部位标示信息应由主管医师在手术室接病人前填写完整;空白表格或没有手术前确认表格,手术室可以拒绝接病人.5、手术前手术室护士(工人)携手术通知单到病房患者时应与病房护士在患者的床旁进行交接.6、患者入手术室后,腕带内容,巡回护士应再次核对患者病历与核对无误方能送入手术间.7、手术开始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核对患者的病历、腕带内容、影像学资料及手术切口部位的标识等,并分别在《手术病人术前确认记录单》上签字确认.经签字确认的记录单应随患者的住院病历长期保存.8、经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核对并签字确认后,麻醉医师方可开始麻醉。

(五)新生儿的身份识别

1、新生儿出生后应立即为其佩戴腕带,腕带需系在新生儿的左手腕,并且男女不同颜色标识(男婴腕带为蓝色,女婴腕带为粉红色),内容包括母亲姓名、病区床号、新生儿性别等;新生儿外包布上系信息牌,标注内容与腕带内容一致。

2、新生儿回到病房后,病房护士应认真核对腕带及外包布上的内容,应与其母亲的病历和新生儿的病历内容一致。新生儿交给其家属后,家属应核对腕带及外包布上的内容.3、进入重症监护室的新生儿,护理人员应认真核对腕带、外包布上的信息丽、母亲病历、新生儿病历、并根据新生儿的相关信息,为其加戴腕带在右脚踝(男婴腕带为蓝色,女婴腕带为粉红色),内容包括母亲姓名、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新生儿性别、出生日期、身长、体重、新生病历号、病区床号等。转出监护室时,护理人员应再次核好薪生儿的身份,核对无误后及时撤掉脚踝上的腕带.4、对新生儿进行检查或治疗前,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其腕带内容和病历资料,并由两名医务人员进行确认,同时通过与其家属沟通,确认新生儿的身份.5、新生儿出院前,应由其家属与医务人员共同核对腕带内容,确认身份后,出现病房护士和其家属在《新生儿身份识别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方能办理出院。

(六)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身份识别

1、患者进入重症监护室时,重症监护室的医务人员救治患者的同时,应严格核对患者的腕带内容和病历基本信息.2、术后进入重症监护室的患者,除按照一般重症患者进入重症监护室的程序进行身份识别外,还应核对手术方式、部位、麻醉方式等手术相关内容。

3、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若可以清楚表达意志、清晰对答,医务人员救治患者亲自交谈,核对基本信息和腕带内容。4.由于病情允许,患者需要转出重症监护室或出院时,经管医务人员应再次核对患者的腕带内容与病历资料,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确认身份无误后,方能转出或出院。

三、患者身份识别的处理

1、经过以上程序对患者身份识别无误后,方可按照诊疗常规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查或治疗。

2、若检查或治疗过程中确定对患者的身份识别有误应立即停止相关的检查或治疗,可能或已经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应立即进行补救,防止损害扩大,并按照医院《医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进行处置。

四、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患者腕带佩戴的操作程序

一、佩戴腕带前,护理人员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佩戴腕带的目的和意义,以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配合。

二、对需佩戴腕带的患者,护理人员应认真、规范地书写腕带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为患者佩戴。腕带松紧要适宜,以腕带与手腕/脚跺间隙能放入患者本人二指为宜。

三、佩戴腕带前应检查患者手腕/脚跺部皮肤、血运情况,避免在具有伤口、新鲜疤痕、血运不良等情况的部位佩戴腕带。局部无异常者将腕带佩戴在患者手腕部。如果双手腕部无法佩戴则改在脚踩部佩戴。

四、对于躁动不安的危重患者,佩戴腕带后应注意保护腕带,防止腕带与约束带发生摩擦而损坏腕带。

五、护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患者腕带有无脱落、局部皮肤有无擦伤以及局部血运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

六、当患者出院时,应及时撤走腕带标识。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篇五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院对就诊患者使用病历号(门诊病人为门诊号,住院病人为住院号)作为唯一标识。同时,医保参保人可以用医保卡号,享受公医病人用公医卡号。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临床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如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等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用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在执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输液等操作治疗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6、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手术室护士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7、急诊科与病房、重症病房、手术室之间转科时,须填写患者转科交接单,交接时严格执行查对和签名。

8、手术室与病房、重症病房之间转运患者时,须查对姓名、住院号和腕带标识,由专人护送,需填写转科交接单,床旁交接。

9、产房与病房之间,要详细核对产妇的床号、姓名、新生儿的性别、手腕带,进行识别,做好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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