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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浙江三位一体初审名单公布【公布】

Ai高考 · 综合评价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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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已公布,根据公告内容,共630人通过初审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本站浙江新高考团队已为大家整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一起来看看吧!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入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通知

立即下载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网络平台缴费操作须知

立即下载2023年入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分专业计划数8倍,含同分)

各位考生及家长:

感谢您对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70人。报名时间为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共有5110人提交报考申请,其中4756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79人、化学工程与工艺1459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377人、土木工程366人、工业设计41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430人、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431人)已提交已上传材料,按章程规定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和“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共630人通过书面评审,获得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书面评审入围情况如下(含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具体考生名单见附件: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入围人数

最后一名同分人数

入围最低分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0

88

12

77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

84

19

8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

94

15

87

土木工程

8

74

11

81

工业设计

8

75

15

81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12

112

21

77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12

103

10

79

总计

70

630

/

/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6:00,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bt.edu.cn。纪检监督电话:0574-88229097。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状态(为保障系统稳定,系统正常开放时间为每日的7:00-23:00),请入围考生及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在线”的相关通知。

温馨提醒:请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下午16:00做好缴费工作,相关缴费操作事项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网络平台缴费操作须知”。收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报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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