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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含招生介绍及录取原则】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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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内通常包含:院校基本信息、招生信息、录取原则、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等重要招考信息,是考生了解院校情况、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据悉,2023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本页面整理了2022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3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含招生介绍及录取原则】

》〉》以下为2023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牡丹江医学院(MuDa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2、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3、学校代码:10229(国标码)

4、学校校址: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邮政编码:157011

5、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7、办学层次:本科

8、学校网址:www.网址未加载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及毕业证书: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详见牡丹江医学院招生计划)招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学校名称为牡丹江医学院。学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执行情况,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及招生人员条件

第七条 参照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丰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内涵,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 “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禁止滥用职权、循私舞弊、弄虚作假,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虚假广告宣传和腐败现象。对招生录取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招生工作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2、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4、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者,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在调档时予以认可,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3、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4、学校调档比例为100%,不设预留计划;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不限制语种。

5、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不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我校将正常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作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即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录取顺序;若无排序规则,则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新高考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3、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调剂到缺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相同专业按投档成绩(即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排序。

5、如无特殊规定,招生录取规则与专业录取要求按以上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地区,具体要求以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公布情况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发布途径:

1、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招生计划栏。

2、学校网址:www.网址未加载 本科招生栏。

第六章 学杂费和奖学金等

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

我校按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学费执行标准以发改、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 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来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咨询方式、申诉电话和录取信息发布途径

1、招生部门: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2、咨询电话:0453-6581491 6585444 69845896984398

19804530546 19804530547 19804530548 19804530549

传真电话:0453-6581166

本科招生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bkzsw/

3、申诉电话:0453-65855116984606

电子信箱:mdjyxyjwjcc@163.com

受理举报的单位:牡丹江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4、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所在省份主管部门的招考信息网或牡丹江医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已录取的考生,学校根据经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打印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将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以EMS邮递方式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九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医学院

2023年5月10日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牡丹江医学院简介及招生专栏

风光旖旎的镜泊湖,拥抱着美丽的牡丹江,滋养着黑龙江省东南部这座风调雨顺、人杰地灵的城市。牡丹江医学院作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唯一一所高等医学院校,就镶嵌在这座城市的西北部,散发着浓郁的人文气息。学校概况牡丹江医学院创建于1946年,著名史学家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校名,是集研究生、本科生、继续教育于一体的特色型应用大学。学校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建筑......【点击进入:牡丹江医学院招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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