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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章程【含招生介绍及录取原则】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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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内通常包含:院校基本信息、招生信息、录取原则、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等重要招考信息,是考生了解院校情况、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据悉,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本页面整理了2022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章程【含招生介绍及录取原则】

》〉》以下为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2023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独立学院(国标代码12657),英文名称为“Furong College,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Arts”。 第三条 学院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第四条 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工程与技术系、艺术与体育系、理学系5个教学系。 第五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湖南文理学院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相关教学系党总支纪检委员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就业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学院本科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2023年学院共设有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24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口语不作要求。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院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在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在所有成绩、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生源地有关政策,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第二十三条 学院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院将通过快递物流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我院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收费标准将在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网站(https://furzj.huas.edu.cn/)以及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六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36-7186028。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其他

第三十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5.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提供求职补贴。 第三十一条 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 第三十二条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邮编:415000; 学院网址:https://fur.hua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7186059。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部。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简介及招生专栏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评估。学院坐落于常德市青年东路,由东西两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4万多平米,在校学生6700多人,专职管理人员60多人。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点击进入: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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