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内通常包含:院校基本信息、招生信息、录取原则、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等重要招考信息,是考生了解院校情况、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据悉,2023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发布,本页面整理了2022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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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概要
一、学校全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四、学制:三年
五、学校国标代码:14494
六、学校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邮编:336000
七、主管部门:宜春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最终以宜春市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学前教育 | 3710 |
2 | 早期教育 | 3710 |
3 | 心理健康教育 | 3915 |
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000 |
5 | 空中乘务 | 5000 |
6 | 舞蹈表演 | 7200 |
7 | 音乐教育 | 7200 |
8 | 小学教育 | 3710 |
9 | 小学语文教育 | 3285 |
10 | 小学数学教育 | 3710 |
11 | 中文 | 5000 |
12 | 社会体育 | 3915 |
13 | 小学英语教育 | 3490 |
14 | 商务英语 | 5000 |
15 | 电子商务 | 5000 |
16 | 软件技术 | 5000 |
17 | 视觉传达设计 | 7200 |
18 | 美术教育 | 7200 |
19 | 大数据技术 | 5000 |
20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 3285 |
21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000 |
22 | 书画艺术 | 7200 |
23 | 环境艺术设计 | 7200 |
24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5000 |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服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安排。
第十三条: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2、艺术类专业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优先,详见艺术类招生章程。
3、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文史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参照理工类的科目顺序,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技术。
4、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本校招生就业网上公布。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十六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德育考核合格、修满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奖、助情况
第二十条:凡经注册取得学籍的在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五年一贯制学生,第四、五年可参评),均有资格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十一条:学校有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学业成绩,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比例评定国家助学金,采用一档44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200元/年的最新标准评定;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提供服务(最高12000元/年);根据国家政策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包括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入学或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对特困学生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
第二十二条:所有农村(含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学生按10%比例在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
第二十三条:全日制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前两年按15%比例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国家划定的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的学生全部享受。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绿色通道、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第七章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五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专科学生在第三学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选拔可直接升入省内其他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本科文凭。小学教育(3年制)、小学语文教育(3年制)、小学数学教育(3年制)、音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师范类免试认定专业。
第二十六条:在校学习期间还可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所需专业本科文凭。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度学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招生咨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795-3913066 0795-3913088 0795-3913099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学校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8日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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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及招生专栏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原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14〕12号)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可追溯到创办于1906年的高安师范传习所;1946年,改为江西省省立高安师范学校;1949年,江西省教育结构调整时更名为江西省高安师范学校;200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高安师范成建制并入宜春学院,设立宜春学院高安校区;2014年,经......【点击进入: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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