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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_含招生联系方式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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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3年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本文同步官网整理了2023年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其中包含湖北商贸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有需要的考生请查阅参考。

以下为2023年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对招生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可以根据文末提供的招生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咨询。

2023年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_含招生联系方式

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学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商贸学院”,创建于1995年,2015年4月由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湖北商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13247,湖北招生代码C235,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有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选择第一志愿考生。新高考改革省份如无特殊说明,学校将执行该省投档办法。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在执行各省(市、区)相关录取政策前提下,实行专业成绩优先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一条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替换。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对其休学或退学。

第十七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商贸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北商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并设有多种助学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学校奖学金。

(三)助学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4号

咸宁校区: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贺胜路508号

电话:027-82666063 87786825 87786820

网址:http://www.hbc.edu.cn咨询QQ:4628135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小提示:由于信息时效性,本文仅供参考,请以官网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更多高校2023年招生章程内容,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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