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内通常包含:院校基本信息、招生信息、录取原则、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等重要招考信息,是考生了解院校情况、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据悉,2023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本页面整理了2022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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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普通高校统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四川三河职业学院
第四条教育部编学校代码:1438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 500 号,邮编6462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第八条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九条学制:三年
第十条学院举办者:合江忠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按规定进行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四川三河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十二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四川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校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学院在各招生省份的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七条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所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按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文科类、理科类、对口高职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施录取。
第二十条依据招生计划规模,学院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5%,并根据考生投档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
第二十四条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我院对各省公示通过的《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不设置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八章 退费办法
第二十九条学生报到注册按学年缴费标准交费后,因各种原因而自愿放弃就读的,其退费计算规则为:在扣除已读月份(每学年以10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就读时间未满整月的按整月计算)应计金额后,退付所缴学费和住宿费的余额部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学生身份证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学生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等材料,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校出示贷款证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三十一条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三十三条勤工助学:学校通过与企业合作和学校预留岗位两种形式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参与勤工助学。
第三十四条学费缓交:对成绩表现优异,家庭条件困难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可酌情考虑缓期缴纳(最长不超过一学期)。
第三十五条学校奖学金
(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另设特殊困难生补助金等,帮助困难学生。
第十章 就业、创业政策
第三十六条学校实施双向选择,推荐就业,对社会实践和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以及成绩优异、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已获得技能合格证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第三十七条学校鼓励学生创新创业,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学校设立创业教育学分。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邬正福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830-5235811
第三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0-5261151/5255327
传 真:0830-8889199
学院网址:www.scshpc.com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xx.scshpc.com/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四川三河职业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适用于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3年专科(高职)统招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授权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考试院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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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简介及招生专栏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重庆半小时经济圈,酒城泸州东郊,长江、赤水与习水相汇处——合江。这里山河锦绣,风光旖旎,人杰地灵,通江达海,衢贯八方,有著名的福宝国家级森林公园,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尧坝古镇,也是中国优质晚熟荔枝之乡;现有泸渝(泸州到重庆)、泸赤(泸州到赤水)两条在......【点击进入: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招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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