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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含招生介绍及录取原则】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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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内通常包含:院校基本信息、招生信息、录取原则、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等重要招考信息,是考生了解院校情况、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据悉,2023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本页面整理了2022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3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含招生介绍及录取原则】

》〉》以下为2023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2021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电子信息、土木水利、会计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本科学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99号(邮编:211169)

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行知园130号

(邮编:210038)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本科(四年、五年)

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本科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隶属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经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按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区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成绩、依照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按比例计算综合分数的,按照其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无明确规定的,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所得到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类)”投档的,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予以录取;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且仅对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别均低于其他有志愿的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的录取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3+1+2”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3+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4、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均相同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英语科目;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必须要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根据我校的教学要求大学期间必须要通过雅思考试;所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文科类:5200元/年·生 理工科类:5800元/年·生

农林类:2500元/年·生 艺术类:6800元/年·生

眼视光学:6800元/年·生

信息与计算科学:5500元/年·生

中外合作办学:22000元/年·生(第4学年到外方学习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

住宿费:800~1500元/年·生。

第十九条 我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根据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我校今年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咨询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有关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除学校组织开展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及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招生代码

1、金陵科技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1048。

2、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811(传真)、86188285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邮箱:zsb@jit.edu.cn

监督邮箱:jw@jit.edu.cn

官方微信:金陵科技学院官微、金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官微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金陵科技学院简介及招生专栏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其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新中国第一所职业大学——金陵职业大学和1958年成立、1984年复建的南京市农业专科学校。2002年6月经教育部和省市政府批准,两校......【点击进入: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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