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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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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4681

第六条学院地址

龙潭校区: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唐槐校区:太原市小店区西贾北街72号(邮编:030032)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十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三、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院教务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四、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院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往年招生情况、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五、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对高考成绩并列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对高考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三二转段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签订相关中专学校共同制定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两校共同考核,考生成绩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建议女生慎报,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二十四条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五条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另学院设立“启馨奖学金”、“启航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 ,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十条 学院建立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资助、特困生资助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部门:教务部

咨询电话:0351-3350580 0351-3350864

学院网址:http://www.sxgcxy.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监督申诉部门:学院纪检(监察)机构

申诉电话:0351-3350484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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