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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齐鲁医药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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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齐鲁医药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齐鲁医药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3〕1号)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825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1678号

第七条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国家政策和办学条件等确定招生专业和总体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生源具体情况确定分省市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市审核确定的招生计划在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平台和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时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各省市志愿设置和投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我院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规定出台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按照专业进行投档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

第十六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我院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专业组所包含的专业中录取,即: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所报专业均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的省份,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对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按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院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退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第八章其 他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外部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4318888、2829111

咨询QQ:800851333

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qlm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00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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