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内通常包含:院校基本信息、招生信息、录取原则、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等重要招考信息,是考生了解院校情况、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据悉,2023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本页面整理了2022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以下为2023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275 | |
三、校址 | 小和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小和山校区。 | |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设立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生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面向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三)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和西班牙语等。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要求省份的考生)。 (二)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英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四)凡报考本科英语(师范、非师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作出适当微调。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七)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八)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学校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仅招收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录取到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 (十二)学校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的学生招生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该类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 (十三)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十四)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 |
十三、收费标准 | (一)日语、法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朝鲜语、德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旅游管理、科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土耳其语、学前教育(师范)、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为48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为5500元/学年;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专科)为9000元/学年;艺术与科技为10350元/学年;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意大利语(中外合作办学)为2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大四如选择出国学习,出国学习期间国内学费减至5500元/学年,外方学费按外方院校标准执行。 (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 |
住宿费标准 | 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1200元/年或1600/年收取,具体根据新生入住寝室的收费标准缴纳。 | |
十四、资助政策 |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监督及申诉电话:0571-8821438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isu.edu.cn 电话: 0571-88213107,88214380 传真: 0571-88219311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号:961856648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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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浙江外国语学院简介及招生专栏
浙江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基础,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立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5年的浙江教育学院,1994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并更名。校训为“明德弘毅博雅通达”。学校以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为特色。目前面向全国16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含留学生)85......【点击进入: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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