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三高考订阅页

关注|哈尔滨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6
更三高考院校库

据了解,哈尔滨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哈尔滨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哈尔滨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哈尔滨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第三条 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教育部核准的计划为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认真执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投档时,以实际考分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或按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一条 学校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录取专业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包含高考加分,成绩相同的情况参照本章程第十条执行;音乐类招生实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其它专业实行按专业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与韩国世明大学合作举办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学生在哈尔滨学院学习,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制四年。该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等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俄语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绘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录取时,在省级招生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艺术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艺术类考生,可按相应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学校在省级招生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体育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体育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体育类考生,可按相应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第二十条 往届考生的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范围是黑龙江、山东、湖南、浙江、辽宁、四川、湖北、江西、河北、重庆、福建、云南、内蒙古、陕西、吉林、河南、山西、甘肃、贵州、广西、安徽、江苏、广东、海南、青海、宁夏、西藏、新疆等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hrbu.edu.cn

E-mail:zsb@hrb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451-86613350(Fax)、86688519、86617723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指令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2023高考备考攻略

高考资讯推荐

2023高考招生简章

2023年高考招生简章发布了么?2023年各院校招生简章什么 ... [进入专栏]

报考信息

动态简章计划录取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