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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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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为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院长办公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院代码:国标13923 省标 4368

5.联系电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传真)

6.学院网址:http://www.hnlgzy.net

7.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建设路口河东大道10号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设立由相关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纪委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31-52554275。

第三章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院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对外省考生的投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学院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专业体检要求:动漫设计专业不招收有色盲的考生。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院按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勤工俭学岗位。入学一年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第五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学院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坚持原则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工作。

第十九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式、网上电子注册的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招生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我院招生工作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电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刘老师、焦老师、唐老师

电子邮箱:hnlgzy@163.com 邮编:411104

网址:http://www.hnlgzy.net

招生QQ群:333740399

在线QQ咨询:1759841279 2087523602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建设路口)

专业详情咨询:

新能源学院:0731-52518032

智能制造学院:0731-52556208

管理艺术学院:0731-52554245

招生咨询邮箱:hnlgzy@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52518762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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