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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荆楚理工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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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荆楚理工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荆楚理工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荆楚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招生章程

荆楚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则,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的多方监督。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jcut.edu.cn)、荆楚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jcut.edu.cn)、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724-2355811、2355898、2355730(兼传真)、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宣传资料、荆楚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荆楚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和技能高考中职生。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

第五条荆楚理工学院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英文全称:Jing Ch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1336。法人代表:刘建清。

第六条 学校位于两江经济带(长江、汉江)重要节点城市、素有“荆楚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门市,坐落在荆门市中心城区白龙山。学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邮政编码:448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有“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专门机构。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全校教师职员工和干部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八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愿投档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jcut.edu.cn)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社会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学校组织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本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0%以内;按照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本校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照学科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细分专业,进校后学校按照专业大类进行培养,1年或1.5年后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不得转换到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高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实行英语、日语和俄语教学。

第十九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考生投档成绩(排位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成绩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编排专业;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编排专业。

第二十条本校面向荆门市招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实行分组投档,投档线根据生源情况自然生成,面向荆门本科录取线不能低于相应湖北省普通类本科批次资格线。

第二十一条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其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其填报专业志愿需与本人取得本省统考合格证专业一致。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本校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本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没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设计学类、音乐类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综合排位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时,则依次按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六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查。审查不合格者或复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本校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多项奖助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荆楚理工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社会资助金等。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根据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校财务处是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唯一机构,并出具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通讯单位: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00

电话:0724-2355811 2355898

传真:0724-2355730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724-2356609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jcu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xx.jcut.edu.cn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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