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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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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简称:河南轻职院。

英文全称:He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Light Industry。

国标代码:14607 在豫招生代码:6184。

第五条 办学地址:学院三个校区分别为:郑州市鑫苑路校区、郑州市园田路校区、郑州市嵩山路校区。

第六条 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颁发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组 长:尹卫东 魏小杰

副组长:常 江 马西超

成 员:王巍卿 王 勇吴涛 薛本萍 杨华枝 齐英兰 代昊陈秋风

第十条 监督措施: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纪检检察部门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已取得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计划分配方案,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及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以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出现总分相同时,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照美术成绩排名,美术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直至分出名次。

第十七条 表演艺术专业招收表演类和音乐类考生,网络直播与运营专业招收播音与主持类和编导制作类考生,编导制作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录取均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对应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进行排名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专业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采用河南省统考成绩,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第十九条 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考生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于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分数线以上的要求,我院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 对经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往年被录取不报到者,学院可考虑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及时在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4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档。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院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特此声明。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 学院通讯联系方式

电话:0371-68588996

传真:0371-68588998

网址:http://www.henlivtc.com

电子邮箱:7745014@qq.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8588948(鑫苑校区)、63365880(园田校区)、65319705(嵩山校区)

地址:郑州市鑫苑路6号、郑州市园田路2号、郑州市嵩山南路南段

邮编:450000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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