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湖北工程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湖北工程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湖北工程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北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0528)。
学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湖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湖北工程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教学学院参与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监察。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生源及录取情况,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九条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实行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入学考试
第十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且达到合格要求。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5以内。
第十三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四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
第十六条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无志愿级差。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普通类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省招办对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艺术类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若省招办对投档及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录取原则:体育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若省招办对投档及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须在英语、日语或法语中任选一门作为第一外语。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和办法按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应在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或由家人代办入学手续。逾期二十日未办理入学手续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其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2345652、2345653、2345654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712-2345281
学校网址:www.hbeu.cn www.hbeu.edu.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北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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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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