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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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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章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教育资源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作用。本章程是社会各界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名称、地址。

1.学院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代码:13658;

2.学院校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学府路60号,邮编:300270。

第四条学院性质、类型和层次。

1.我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外国语大学与天津天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

2.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3.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专业设置。我院具有招生资质的专业有22个,包括: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告学、护理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

我院今年招生的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指标,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和我院招生宣传材料。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分配招生计划,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我院常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主动接受院纪委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2-63257763,022-12388。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制定与分配

第八条招生计划的制定。根据社会需求、我院学科专业布局以及我院资源情况,预报我院2023年招生计划,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形成实际的招生计划指标。

第九条招生计划的分配。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并下达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我院今年在该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同时,我院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今年的招生计划指标。

第十条预留计划指标的使用。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状况。

第四章 录取及专业安排

第十一条录取依据。我院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从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平行志愿”的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我院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顺序志愿”的录取。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投档人数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四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即将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

第十五条专业调剂。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安排到计划指标未录满的专业,额满为止;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加分政策。对享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省市录取规则。对于北京、天津、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等省市的考生,录取时执行本省市2023年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我院在以上13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院官方网站的公示为准。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外语类专业一般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但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非外语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通知、入学与学费

第二十条录取通知。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招生办公室直接将《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考生。同时,考生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及微信小程序,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报到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入学审查。我院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我院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直至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三条入伍生学籍。应征入伍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我院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我院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护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六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四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我院严格按照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我院最新公示为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说明和我院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五条助学贷款。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顺利入学,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六条毕业条件。我院本科生标准学制为四年。经审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位授予。对符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章程效力。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度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我院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院网址:http://bhws.tjfsu.edu.cn/

招生办公室E-mail:bwzs@tjfsu.edu.cn

咨询电话:022-63250161 022-63257152

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小程序:天外滨海外事学院招生办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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