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三高考订阅页

关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9
更三高考院校库

据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代码:13700(国标)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基本情况: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院校和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设有资源环境类、能源材料类、土木建筑类、机械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财经商贸类等六大类28个专业,紧紧围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建设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是院级特色建设专业,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7.6%,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2%,“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9.7%。

学院拥有智慧城市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中心、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智慧无人机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等共105个专业实训室。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高端技术产业集群相对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能力。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近年,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学院300余名学生获奖。两年来学院有50余名学生在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中因成绩优秀免试升入了本科院校。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院与建科机械(天津)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一对一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整体的招生过程实施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十公开”、“三十不得”等工作纪律,负责监督招生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招生简章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

②住宿费标准:4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700元;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6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在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以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pctj.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关于新生专业调整事项,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双证书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奖优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助困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校内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效结合的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与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2-26983768(学院纪委办公室)。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pctj.edu.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1821427968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 编:300400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2023高考备考攻略

高考资讯推荐

2023高考招生简章

2023年高考招生简章发布了么?2023年各院校招生简章什么 ... [进入专栏]

报考信息

动态简章计划录取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