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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湘潭理工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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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湘潭理工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湘潭理工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湘潭理工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湘潭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效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湘潭理工学院,国标代码为12651。

第三条湘潭理工学院地处长株潭核心区国家级湘江新区九华片区,位于长沙-湘潭河西大学科技文化走廊中心节点,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捷,是莘莘学子求学、就业发展的理想之地。学校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的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转设为湘潭理工学院,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校,由世界500强企业吉利集团举办。学院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湘潭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并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校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要求

第八条 2023年湘潭理工学院面向全国17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报考。

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相对艺术类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别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投档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学院将在录取期间与考生联系。如需退档,考生需主动与学院进行联系。

第十五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对于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http://www.xitedu.cn,咨询QQ:1520841961,咨询电话:0731-55557887,投诉电话:0731-55557888。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学院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含教材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费用,所有收费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改委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外,学院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学校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湘潭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湘潭理工学院

2023年4月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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